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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入境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0〕109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强化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真正做到守土担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多措并举,明确告知本单位干部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本人由境外返平或得知亲属由境外返平的信息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本人所在单位报告情况,并自觉配合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于迟报、瞒报、谎报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党纪政纪法纪责任。
二要加强人员管控。各单位要彻底摸清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近期动向和人员接触情况,严格人员护照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并落实备案登记,加强考勤,对疫情期间请假外出的干部职工,必须强调要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出国(境),尤其是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要动态掌握干部职工身体状况,严格落实干部职工进入办公区域前体温检测等措施。一旦发现干部职工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要第一时间送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在病情明确之前,不得允许其返岗上班。一旦发生疑似感染或确诊病例,要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各项管控措施,防止疫情传播扩散。
三要及时报备信息。要全面做好本单位从境外入平人员的身份登记、信息通报等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共享。发现本单位有从境外入平的,应及时将详细信息报告单位所在地县(市、区)疫情防控部门和市教体局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提前报告人员入平后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费用由派出单位或本人负责;各单位对所有邀请、接待、聘请境外人员入平的单位,应提前48小时如实向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教体局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境外入平人员情况,并负责提供场所,实施隔离措施。
各单位须于3月12日17:00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并抓好贯彻落实。有关贯彻落实情况请于3月13日12:00前报市教体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pdsjtjfyb@126.com。
联系人:胡金鑫
联系电话:2629919
附件: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入境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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