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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建设,巩固我局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成果,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营造“创文明,争先进,学典型”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文明科室”“文明职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创建机关文明科室,争当文明职工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文明素质教育的具体实践,是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主要内容。评选文明科室、文明职工,就是要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发干部职工为局机关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的内在动力,进而形成对照先进找差距、学习先进抓创建、争当先进做贡献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我局文明单位建设水平。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文明科室”评选范围为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文明职工”评选范围为局机关在职职工。
三、评选标准
(一)文明科室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好。注重思想道德建设,按时完成局党组布置的政治、理论学习任务,科室学习氛围浓厚;科室人员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强;科室团队意识强,工作积极性高;科室之间关系融洽、配合默契。
2.业务素质好。科室人员严守工作纪律,工作责任心强,无拖拉、推诿、扯皮现象,无失职或被投诉行为;业务能力强、办事效率高,工作质量好、成绩显著;认真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3.综合素质好。科室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雅大方,待人热情礼貌,言谈文明雅致;节约意识、安全意识强,人走关电,人离关门,无安全责任事故。
4.环境卫生好。科室办公室坚持每天清扫和节假日大扫除制度;室内物品用具、报刊、资料等摆放整齐有序;门窗、桌、椅、橱、柜等擦拭干净;车辆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
(二)文明职工评选条件
1.政治素养好。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系列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局党组工作部署,积极参加各项创建活动。
2.任务完成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本职业务,工作积极主动,办事效率高,按时完成岗位目标任务,成绩突出。
3.道德修养好。文明礼貌,诚信友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服务热情,积极主动为基层办实事,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廉洁自律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无迟到、早退现象。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无吃拿卡要等不廉现象。
四、评选办法
1.申报“文明科室”的单位认真填写“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文明科室评审表”(见附件1)。
2.各科室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1名(10人以上的科室可推荐2名)“文明职工”,并认真填写“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文明职工推荐表”(见附件2)。
3.以上材料请于5月20日前,报送至市教体局办公室320房间。
4.被评为“文明科室”和“文明职工”的科室及个人,将给予公开表彰、物质奖励。
联 系 人:刘晶晶
联系电话:2629901
附件:
2020年5月14日
责任编辑:郑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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