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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根据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豫疫防教专办〔2020〕27号)、平顶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135号)和《平顶山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试行)》(〔2020〕130号),现就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科学预防
1.科学佩戴口罩。严格遵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和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印发的《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有关要求,继续做好健康提示和健康管理,引导低风险地区师生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大中院校师生在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教职员工和学生无需戴口罩;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需戴口罩。中小学师生需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校园内,学生和授课老师无需戴口罩。托幼机构,因幼儿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需戴口罩。学校和托幼机构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人员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会议室参会人员无需戴口罩。
2.减少人员聚集。学校要严格活动管控,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引导师生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学校错峰上下学,宿舍错峰洗漱,食堂错峰用餐,避免学生集中用餐,并保持用餐距离。
3.做好通风消毒。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消毒指南》,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以及校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并做好日常登记。空调使用,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执行。
4.抓好健康教育。通过多种方式,持续开展以防控传染病为重点的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注重营养均衡和合理膳食。落实《儿童青少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近视预防指引》有关要求,经常性对学生视力进行检测,引导学生科学用眼。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持续开展联校驻校助学健康指导服务,持续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广泛提供心理疏导服务,预防“疫后综合症”。
5.坚持科学锻炼。落实每天锻炼1小时要求,因人施策优化体育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师生体育活动应安排在户外或通风较好的体育场馆进行,一般保持1.5米间距,尽量减少接触。不得佩戴N95口罩进行体育运动。低风险地区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时不需戴口罩。课前应充分做好热身运动,课中要合理调控运动强度和密度,课后及时休整。
6.定期开展演练。进一步加强防控应急教育,完善应急预案、工作方案,经常性组织实战演练,确保师生熟悉应急预案主要环节,提高应急能力。
二、把控重点环节
1.落实“四早”防控措施。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要求,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信息排查和健康管理,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坚持师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师生身体异常症状,对在校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师生,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实施隔离,及时移送定点医院就诊,避免带病出勤、上课。同时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跟踪管理。
2.严控重点场所管理。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流程图》等规范标准,校园实行封闭管理,落实“五个一律”要求: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实行学习区、生活区、活动区“三分离”和错峰就餐、错峰上下学,严格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持续强化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区域,宿舍、食堂、超市、浴室、家属区等生活区域的防控措施。合理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运动场所、图书馆、会堂、展馆等室内场馆,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
3.重点群体精准防控。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对无症状感染者、境外回国人员、已治愈患者等,精准划分重点人群,分类做好精准防控。继续推动核酸检测工作,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和工作实际,及时调整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新冠肺炎检测范围。对来自或开学前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区的师生,以及确诊后治愈的或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过的师生,主动引导其返平前在当地完成检测,并持有效检测证明返校。武汉市来平返平人员,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执行。鼓励具备条件的教职员工在开学前,按照“愿检尽检”的原则接受核酸检测,及时发现可能的无症状感染者,降低学校聚集性疫情发生的可能性。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入境后严格执行当地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隔离后且身体健康方可返校学习和工作。当发现无症状血清检测异常者,学校在配合当地卫健委和疾控中心采取防控措施同时,立即将无症状血清检测异常者详细情况说明通过电话、邮件两种方式报市学校卫生保健站(联系人:赵娇娇 联系电话:0375-4973121 邮箱:baojianzhan111@163.com)。
4.来平返平人员管控。一是强化主体责任,与属地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彻底摸清本单位干部职工、师生员工的近期动向和人员接触情况,做到守土担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严格请假制度。单位干部职工请假外出,必须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由中高风险地区、武汉市返平或得知亲属由中高风险地区、武汉市返平的信息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报告情况。三是各单位要全面做好相关人员身份登记、信息通报等工作,并及时将详细信息报告单位所在地县(市、区)疫情防控部门和市教体局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信息及时共享。对于迟报、瞒报、谎报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党纪政纪法纪责任。四是在平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暑假前原则上不得离省,确须离省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向市、县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报批,学生由学校主要领导批准,未经审批擅自离省的,从返平之日起推迟14天复学复课。严防出现校内聚集性疫情。
5.抓好食堂食品安全。要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按照学校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排查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严格执行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索证索票、出入库登记、食品留样和中小学校(幼儿园)领导陪餐制度,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加大对学校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食堂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食品安全问题。
6.做好其他传染病预防。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传染病流行情况,综合考虑季节变化因素,做好结核病、手足口病、流行性感冒、诺如病毒感染等各种传染病和肠道疾病的预防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避免在疫情防控形势下产生放大效应。对出现的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
三、强化基础保障
1.保障防疫物资。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会同有关部门保障学校防疫物资储备充足、可持续供应,加大对条件薄弱学校改善卫生基础设施和防疫物资配备的支持力度。
2.保障人员配备。要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部门加强联系,解决好校医和卫生专业人员配备等问题,确保学校专业卫生人员保障到位。要通过聘任“卫生副校长”“健康副校长”等形式,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专业队伍建设。
3.健全制度体系。要建立健全“预判、预警、预防、预演”机制,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疫情预判,进一步完善新冠肺炎、流感等传染病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预警机制,扎实开展应急预演。健全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健康管理、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踪登记、复课证明查验、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和通风消毒等“三方案、十制度”,进一步增强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
四、压实防控责任
1.明确防控要求。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明确“防住疫情是关键,盯住目标是重点,守住阵地是责任,稳住局势是底线”的原则和“精准防、严格控、有效导、及时调、科学判、务实管”的方法,落实“防输入、防反弹、防突发、防松懈”等“四防”要求,细化常态化防控举措,加固薄弱环节,补上短板漏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
2.压实“四方”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和严格落实各地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各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个人家庭健康守护责任,特别是明确属地教体部门领导干部、学校校长书记、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教师的责任和要求,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
3.加强联防联控。要加强与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管部门、疾控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教育、卫生、市场监管、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要主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传染病预防的监督与管理,强化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监管;要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加强联系,加强巡逻力量,加大校园巡逻频次和力度,发现问题,妥善处置,着力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学校管理人员、医护人员等进行防疫知识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引导家长落实维护孩子健康的责任,强化“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教育儿童青少年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2020年6月2日
责任编辑:张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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