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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专班,驻平各高校、市属各职业学校,市教体局直属各学校(含民办学校)、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根据省市疫苗接种工作要求,为加快推进12—17岁在校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进度,夯实师生安全基础、构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接种条件的12—17岁在校生,应接尽接。8月24日前完成第一针剂接种,9月15日前要完成第二针剂接种。
二、组织方式
1.我市低风险地区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按照“错时、错峰、就近”原则,安排到属地就近接种的场所开展接种。今年已毕业的小学六年级和初三年级学生,仍由原学校通知组织疫苗接种。
2.学生和学校不在同一区域但在我市域内低风险地区的在校生、平顶山市域以外的低风险地区的在校生,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到所在地按时接种。
3.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处于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观察)的人员、处于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可延后接种。
4.所有学生接种情况应及时向所在社区和学校报备。
三、有关要求
1.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有序推进,做到应接尽接。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专班要在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卫健、社区、学校密切协同,统筹好属地内各学校接种计划安排,确保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接种。
2.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作为,积极同属地专班和卫健部门深度对接,确定接种点位和接种方式,确保学生疫苗接种安全有序。
3.要通过线上家长会、微信、钉钉群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在校学生的接种率,确保符合条件人群“应接尽接”。
4.严密组织疫苗接种。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专班要认真组织学习平顶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12—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12—17岁人群接种时需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供由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要主动告知接种医生孩子有无禁忌症和过敏史。接种后,在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及时联系现场医护人员。前往接种疫苗时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没有监护人陪同和签字的,学校不得安排接种。
5.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每日将辖区学校接种情况(含市直学校及辖区大中专院校)汇总后,按要求上报。市直学校及驻平大中专院校实行“双报告”制度,在向属地专班报送的同时,按照原“条线归口”原则进行上报(“条线归口”方式:参照2021年8月4日《平顶山市疫情防控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2021〕10号)文件)。
2021年8月18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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