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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专班,市教育体育局局属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为稳妥有序推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返校开学,根据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各级各类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返校开学条件清单》(豫疫防教转办〔2021〕17号)和《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则》(豫疫防教转办〔2021〕13号)的通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制定了《各学校开学准备自查检查清单(试用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对照《各学校开学准备自查检查清单(试用版)》(包括但不限于清单中的内容),逐条逐项、逐个点位、逐项工作对照自查,抓好落实和整改,8月26日前形成自查报告,以正式文件(校长手写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属地县(市、区)疫情防控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专班,市教体局直属学校(含民办高中)直接报市疫情防控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
二、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专班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属地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8月27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市疫情防控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专班。
三、市疫情防控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专班将按照“网格化”管理分工,成立10个督导及验收组(具体分组见附件),按照《各学校开学准备自查检查清单(试用版)》(包括但不限于清单中的内容),对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学校进行督导、抽查。达不到条件的,一律不得开学。
附件:
2021年8月22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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