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今天是:
|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一、严格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二、忠于职守,不擅自离岗,工作时间不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炒股票。
三、严禁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扎堆聊天、逛街购物。
四、因事、因病确需请假,要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假后及时到岗并销假,需要续假的,要及时说明情况。
因事请假:工作人员请事假一天以内的,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的,由主管副局长批准。科长(主任)请事假一天以内的由主管副局长批准,一天以上的需报局长批准。
因病请假:工作人员请病假三天以内的,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超过三天者,应持医院证明,报主管副局长批准。科长(主任)请病假三天以内的由主管副局长批准;超过三天的,应持医院证明,报主管局长批准。
婚假、产假、探亲假、带薪年休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所在科室安排,报组干科备案。
五、考勤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实施。
附件:请假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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