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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共青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要求,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进一步严格政治标准、严格发展程序、严格调控发展数量,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充实共青团队伍,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和团员队伍先进性,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上半年团员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
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学生。已向所在团支部委员会提出过入团申请,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履行团员义务。
二、发展程序
发展团员必须经过入团申请、组织谈话、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指定培养联系人、教育培训、考察、预审、填写入团志愿者书、讨论表决、审批、批准入团等基本程序。各初中学校要落实“推优入团”,根据《平顶山市中学少先队推优入团工作指引》(附件1)推荐年满14周岁、未满15周岁的优秀少先队员作为团的发展对象。
三、具体要求
1.科学实施发展工作。团员发展工作要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进行,严把入关口,严格履行入团程序和入团手续,确保发展团员工作质量。各学校团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团员发展流程,指导各基层团支部做好发展团员工作,规范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和团员教育工作,确保本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2.严格实施编号制度。《入团志愿书》一人一号一本,各学校团委要指导学生按照要求填写《入团志愿书》,并将新团员信息及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员参加学习教育、“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活动等情况,应及时载入智慧团建系统。
3.规范举办入团仪式。各学校要根据《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青春(红领巾)心向党·奋进新征程”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平教体思政〔2021〕6号)要求,举办入团仪式,组织新发展团员参加入团仪式,组织老团员重温誓词,邀请英雄模范、优秀党员和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优秀团队干部、优秀团员队员等分享奉献故事、交流成长体会,教育引导团员看齐榜样、学习先进、跟党奋斗。
4.规范“智慧团建”信息录入。各学校要结合实际,规范成立团支部,对因团员人数或所在学校、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团支部,应当及时调整或撤销;团员转学、毕业或就业,由学校组织办理关系转出手续;调整配备团委书记时,要报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并在上级团委备案。以上工作均需在“智慧团建”上及时更新录入。各学校请于5月18日前到市教体局思政科509室领取《入团志愿书》,同时报送《局属学校团委书记信息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6月16日前完成2021年上半年团员发展工作。
联系人:潘舒 联系方式:2629910
附加:2.局属学校团委书记信息登记表
2021年5月17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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