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团委、教育体育局,市教体局各局属学校、各高职、中职学校团委:
现将共青团中央《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要认真学习快传达。2020年,团中央联合教育部下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明确了学校共青团改革重点举措,提出2021年底学校共青团改革基本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各学校团委要认真学习《方案》,迅速将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指标体系等传达到每个学校、每个团支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改革责任。
二是要对照标准补弱项。各县(市、区)、各学校团委要分别对照普通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团的领导机关评价指标体系考察要点,全面梳理学校共青团改革工作存在的短板问题,制定整改台账和整改计划,限期进行整改提升。
三是要紧盯节点抓落实。根据《方案》要求,我市各县(市、区)、各学校团委要于11月底前进行学校共青团改革自评公开,12月10日前各市管高校团委要将自评情况报送市级团委备案,中学团委按照管理关系将自评情况报至上一级团委备案。12月中下旬,团市委、市教体局将对自评情况进行实地复核,评价结果向学校党组织及教育主管部门反馈。
四是要总结经验促常态。各县(市、区)、各学校团委要及时总结学校共青团改革中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改革工作常抓不懈、取得实效。
联 系 人:任兆举 王 燕
联系电话:0375—2666812
共青团平顶山市委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25日
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群团改革、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总体要求,落实团十八届二中全会工作部署,持续推动学校共青团加强建设、深化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依据
2020年,团中央联合教育部下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明确了学校共青团改革重点举措,提出2021年底学校共青团改革基本落实到位。团中央基层建设部据此文件精神分类制定了《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坚持导向性和原则性相结合,既是当前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评价标准,也是深化学校共青团建设的指导标准。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团教协作机制,将指标体系作为学校党建带团建、教育督导评价等重要依据。
二、评价内容
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包括普通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地方团的领导机关三个部分,根据不同教育阶段和工作主体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内在统一。指标体系总体保持相对稳定,地方团的领导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丰富评价内容,制定评价细则。
1.普通高等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主要包括政治教育机制、实践教育机制、组织建设机制、保障支持机制等四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解决高校共青团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团员先进性不突出、团组织运行不规范、团学组织协同不够有力等问题,健全高校党组织领导下共青团主导的团学组织体系,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政治引导。
2.中等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主要包括团员教育机制、团员发展机制、组织建设机制、保障支持机制等四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解决团员教育质量不高、团员发展标准模糊、团员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聚焦提升先进性,推进中学(含普通类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共青团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
3.地方团的领导机关深化共青团改革评价。主要包括领导体制机制、组织建设机制、指导支持机制等三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优化党建带团建机制、县域团教协作机制,加强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对学校共青团工作的直接指导、压实改革责任。
三、评价方式
面向高校团组织的改革评价,由省级团委主导开展;面向中学团组织的改革评价,由市级团委统筹、县级团委为主开展;团的领导机关评价,按管理关系逐级负责。改革评价采用自评公开、审核备案、实地复核、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
1.自评公开。学校团组织对照评价指标体系,逐项对改革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自评、公开,主动接受广大师生监督。高校团委应按期在其主要新媒体平台上公开改革情况,中学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公开。
2.审核备案。经学校党组织审核后,高校团委将自评情况报送市级团委备案,中学团委按照管理关系将自评情况报至上一级团委备案。省、市、县团委要建立工作台账,对学校共青团改革推进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3.实地复核。省级团委定期对高校进行实地复核,市、县团委定期对中学进行实地复核,确认备案结果。复核应查阅改革自评情况和有关制度文件,访谈学校有关负责人、部分青年师生。复核结果与自评结果不一致的,以复核结果为准修正备案。原则上每年选取1/5以上的学校进行实地复核,复核应杜绝形式主义、防止增加基层负担。
4.随机抽查。团中央基层建设部会同省级团委,根据各地学校数量结构进行随机抽查。省级团委学校工作部门会同市级团委,对中学共青团改革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面向市、县团的领导机关评价,由省级团委统筹开展。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对省级团委推动学校共青团改革情况进行评价,并对市、县团的领导机关改革情况进行抽查。
四、组织实施
1.建立常态化评价机制。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以年度为周期,一般在第四季度进行,可随教育督导或学校党建考核一同开展。原则上省、市团委对域内高校,市、县团委对域内中学团的工作调研指导或评价督导每年应基本实现全覆盖。
2.加强评价结果运用。评价工作秉承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重在建设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允。省、市团委对评价结果应区分不同等次反馈学校党组织及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团组织改革成效明显的,优先推荐参评团内荣誉;重点改革指标完成率低的,不得参评;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应依规追究相应组织和个人的责任。
3.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将学校共青团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率先示范,深入一线,靠前指导。学校团组织要履行主题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对表对标,查弱项补短板。
4.优化保障支持机制。推动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制度化进入本级党的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和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学校党建带团建纳入党建考核和教育督导内容。鼓励各级团的领导机关与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开展督导评价。
2021年9月1日
责任编辑:郑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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