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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平教综法〔2019〕4号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消防大队、局属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预防冬季中小学校火灾事故,切实提高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救技能,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工作安排,市教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冬季气温较低,节假日集中,用火用电量大,火灾风险较高。中小学校作为未成年人集中、易燃可燃物质较多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尤为重要。各地教育、消防部门要充分认识冬季学校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既要认真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器材保养、灭火疏散演练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抓好师生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技能,保障生命安全。
二、及时部署,务求实效。各地教育、消防部门应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在学期末前落实“上好一堂消防安全课、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布置一次寒假消防作业、完成一次疏散逃生 演练”的“四个一”活动。消防安全课和主题教育活动可结合学校“火灾案例”,以警示教育为主,日常生活中介绍简单易学的消防安全常识;寒假消防作业要确保每一名中小学生及家长参与(详见附件1);疏散逃生演练应真实模拟火灾灾景,严格演练程序、严肃演练纪律,起到示范和规范作用;鼓励学生开展家庭消防安全自查,查找消除家庭火灾隐患(详见附件3)。
三、落实措施,强化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课时和师资力量,推动利用已经建好的学校消防安全教室、长廊、场馆等固定场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学校开展冬季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教育局(详见附件2)。各地消防部门要大力支持、加强指导,通过利用流动消防宣传车、安排业务骨干担任课外辅导员、提供适用于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消防安全宣传品等方式,推动宣传教育活动寓教于乐,争取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和家长广泛参与和支持。在校园内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要严格落实备案审核制度,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严禁在活动中发布、夹带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
附件:
1.平顶山市2019年中小学生消防寒假作业(请到内网下载)
平顶山市教育局 平顶山市消防支队
2019年1月15日
责任编辑:张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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