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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暑期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师〔2019〕495号)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教体局是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紧盯暑假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乱发资料等行为。
二、重申禁令
各中小学要重申《平顶山市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以家属、亲友等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从事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禁学校教研组长、年级主任、中层及校级等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的教研人员参与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以其他形式举办有偿补课班、辅导班。
三、严肃追责
把治理有偿补课等问题纳入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暑期市教体局将派人明察暗访。各县(市、区)、各学校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对上述列举的10条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将予以曝光。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分别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市教育体育局设立有偿补课举报电话。中小学校有偿补课举报电话:2629986(督导室)、2629927(普教科);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2629917(师训科)、2629905(人事科)。各县(市、区)也要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
各县(市、区)把暑期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于8月25日前报送到平顶山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办公室。联系方式:李恒亮 2629827 邮箱:jyjycbkzlb@126.com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暑期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通知
2019年7月23日
责任编辑:张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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