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今天是:
|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的通知》(教基〔2020〕471号)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制定方案,组织全面排查整治。各县(市、区)要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制定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建立联合执法队伍,做到全面排查,彻底整改,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市教体局将对各县(市、区)排查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和暗访,对于违规机构、学校和个人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并将在全市通报。
二、加强宣传,规范办学招生行为。各级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教育宣传。严格落实《河南省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七不准”》,严禁各类“超纲教学”“提前教学”“非零起点教学”等不良行为。严禁在职教师授课、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
三、强化监督,畅通监管评价渠道。各县(市、区)要主动公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将举报电话和信箱张贴在校外培训机构门口的显要位置,主动接受社会、学生及家长参与监管评价。
请各县(市、区)教体局于 12月 25日前将《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数据汇总表》(见文件附件1)和《清查整治内容问题详细情况表》(见文件附件2)加盖公章,报送至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209室,电子版发送邮箱。
联系人:张 琪
电 话:2629827
附件:
2020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郑梓娟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中段
网站标识码 4104000017 联系电话:0375-2629911
ICP证号:豫ICP备07501304号-5 豫公网安备41017202000105号 技术支持:平顶山电子运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