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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5号)精神,推动“十四五”期间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现就做好幼儿园布局规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全市经过三期十年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基本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乡人口分布状况变化以及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对学前教育的学位容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的改善等提出了新的挑战。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入民办园贵,入公办园难”问题依然存在。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科学合理编制和实施幼儿园布局建设规划,建立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学前教育事业普及普惠高质量发展。
二、立足实际、科学规划
各县(市、区)要从本地实情出发,统筹考虑行政区域内学龄前儿童数量、发布、人口变化趋势,结合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幼儿园数量和办学规模,制定完善县域内幼儿园布局规划。布局规划要以稳步提高县域内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和普惠性资源覆盖率为主要目标,要与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和改扩建项目相结合,进一步贯彻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的要求,确保学前教育布局规划的相关内容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确保到2022年年底,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40%,普惠性资源覆盖率达到82%以上;到2023年年底,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要达到45%,普惠性资源覆盖率达到83%以上;到2024年年底,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要达到50%,普惠性资源覆盖率达到85%以上。
三、加强协调、及时上报
幼儿园布局规划工作是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积极会同卫计、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认真做好幼儿园布局规划工作。规划内容要包括:区域内幼儿园基本情况、规划目标、规划原则以及相关的保障措施等。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幼儿园布局规划工作,相关规划方案2021年12月10日前上报至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2629968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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