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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豫教基〔2022〕139号)的部署要求,按照《平顶山市幼儿园领航共建“1235”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市教体局于2023年12月启动了平顶山市领航共建“1235”工程首批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项目遴选结果予以公布,并就今后项目的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平顶山市领航幼儿园(工作室)
按照《实施方案》申报要求,全市共推荐上报23所符合条件的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参加遴选,市教体局根据申报情况对申报幼儿园进行了材料审核,择优选出11所幼儿园作为首批平顶山市领航幼儿园(其中6所省级领航幼儿园不受名额限制,默认为市级领航幼儿园),名单详见附件1。其余12所幼儿园作为首批“平顶山市幼儿园领航工作室”牵头单位,名单详见附件2。
(二)平顶山市共建幼儿园
按照《实施方案》申报要求,全市共推荐上报100所共建幼儿园,市教体局根据报送情况对申报幼儿园进行了材料审核,确定了平顶山市第一梯次共建幼儿园53所,名单详见附件3。平顶山市第二梯次共建幼儿园47所,名单详见附件4。
(三)平顶山市幼儿园领航共建共同体
1.市教体局以11所平顶山市领航幼儿园为牵头单位,将各地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报送的第一梯次共建幼儿园作为培育对象,成立11个平顶山市幼儿园领航共建共同体。
2.市级领航共同体工作由牵头单位组织开展,采取自行吸纳成员单位的方式组建,每个领航共同体的成员单位以4-5个左右为宜。
(四)平顶山市幼儿园领航共建工作室
1.市教体局以12所平顶山市领航工作室为牵头单位,将各地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报送的第二梯次共建幼儿园作为培育对象,成立12个平顶山市幼儿园领航共建工作室。
2.市级领航工作室工作由牵头单位组织开展,采取自行吸纳成员单位的方式组建,每个领航共同体的成员单位以3-4个左右为宜。
二、工作目标
领航共建工作的目的是充分发挥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市级示范幼儿园提档升级,有效提升新建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和薄弱幼儿园办园质量,构建市、县、乡镇、幼儿园四级共建网络,培育出一批办园绩效突出,在贯彻学前教育政策、坚持规范办园、实施科学保教等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平顶山市幼儿园骨干力量,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制定三年总规划。市领航幼儿园(工作室)和共建幼儿园作为共同体,按照“双向奔赴、紧密结合”的原则,共同制定三年工作规划,工作规划要针对共建幼儿园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发展目标和切实有效的方案,做到“一园一案”。同时采取专题培训、示范课、教学与游戏观摩、半日教育活动开放、结对指导、双方互派管理人员、教师跟岗、帮助改善办园条件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共同开展领航共建工作。
(二)制定分年度工作方案。领航幼儿园(工作室)要对共建幼儿园进行深入调研,针对其现有水平和薄弱环节,逐园明确年度具体目标,制定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共建工作分年度计划。要围绕环境创建、园务管理、保育保健、教育教学、队伍建设等,包括现状分析、共建达成目标、内容、具体措施、人员及时间安排等,应具体且明晰,避免虚话套话、穿靴戴帽、宏观空洞。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领航共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把领航共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领航共建工作的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县域领航共建工作方案,在区域内开展领航共建工作,达到幼儿园领航共建工作全覆盖。
(二)认真谋划落实。各领航幼儿园(工作室)和共建幼儿园要按照《平顶山市幼儿园领航共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和共建工作规划方案,扎实做好领航共建工作。领航幼儿园要主动作为,切实担负起领航责任,共建幼儿园要积极主动配合,全力提升办园水平,提高办园质量。
(三)严格管理考核。领航幼儿园实行过程性管理、动态考核,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过程性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幼儿园领航共建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示范幼儿园评估、评优评先、县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对达到相关工作要求并较好完成目标任务的幼儿园增加其推荐参评市名保健医、名班主任的推荐名额;未通过过程性考核的,限期整改;整改到期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领航幼儿园(工作室)资格。凡出现严重违规办园、违规招生、违规收费、重大安全稳定事件等严重问题的,撤销其领航幼儿园资格。
各县(市、区)请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各领航共建共同体和领航共建工作室组建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5和附件6)、共建工作三年规划、年度工作方案纸质档加盖教体局公章送至局北楼218办公室,电子档以县(市、区)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pdsjjkxqjy@163.com。
联 系 人:贾碧野 史瑞瑞
联系电话:0375-2629968
附件:附件1—6.doc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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