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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4〕185号)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
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是推动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教体局、残联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统筹安排和调查研究,认真查找解决制约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的困难和问题,与招生入学整体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加大投入,努力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水平和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整体水平,为残疾孩子提供适宜的教育,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得到入学安置。
二、摸清底数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残联部门利用系统平台,认真核实比对本地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基础数据,摸清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已入学、未入学底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县(市、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按照规范程序对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等进行全面评估认定,提出适宜的入学(送教)安置建议,并对评估过程、结果做好记录,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应送尽送。
县级残联与本级教育部门对接,从残疾人证数据库中导出6~15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并制成光盘,于2024年8月25日前以文字的形式,把刻录光盘数据以签字交接形式交与本级教育部门。
三、逐一安置
(一)义务教育阶段。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建立入学安置台账,由就读(送教)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系统统一管理。对未办理残疾证的,要以事实残疾为依据,纳入义务教育保障范围,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安置建议,科学适宜安置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置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安置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但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或远程教育。随班就读学生康复和学习适应情况确有好转的,应作为普通学生对待;残障程度加重的,应根据最新鉴定结果,给予适宜安置。原则上,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努力降低送教上门残疾学生比例。对于因重度智障、重度残疾导致丧失自理能力,认知识别能力和学习能力且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为不具备接受教育基本能力的,可以纳入不应安置人员范围。
(二)高中阶段。按照“面向本地,特教特办,兼顾周边”的原则,以招收本地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的听障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在满足本地需要的情况下,如还有多余计划,可适当招收周边地区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学生。(平顶山市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部招生电话:13781051082 联系人:温老师)
四、强化督导
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工作的法定职责,在当地政府的统筹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建强师资队伍,落实经费标准。各县(市、区)要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和残联系统定期沟通、协调联动、信息数据共享互认的长效工作机制。针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招生流程,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工作结束后,各级要在工作系统平台如实填写录入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信息数据,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省教育厅、市教体局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力,执行特殊教育政策规定或条件保障不到位,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不到97%的,将视情况约谈相关责任人,并与专项资金拨付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挂钩。
2024年度招生入学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对本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同时填报《2024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汇总表》(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经两部门会签后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分别报送至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和市残联教育就业部。平顶山市特殊教育学校填报《2024年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情况汇总表》(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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