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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0年9月18日至9月30日,在全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对象
辖区内所有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对于列入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备检测评点位的校外培训机构(40所),要进行重点排查整治。
二、专项整治主要内容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学科类)等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为主要治理内容,详见《平顶山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检查清单》(附件1),市城各区要特别把校外培训机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列为检查重点(具体见检查清单1-14项)。
三、整治时间安排
1.9月18日-25日,各县(市、区)自查自纠。
2.9月26日-30日市教体局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抽查。
3.市教体局将随时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暗访。市教体局督导抽查和暗访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事关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事关孩子们全面发展、事关千家万户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所开展的城市创建工作,将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分类治理。对于证照不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列入黑名单,同时联合有关部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立即停止其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业务;对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指导办理相关证照,但在办好相关证照前,不能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业务;对于不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要联合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对于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要联合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吊销办学许可证、关停取缔、临时查封、停业整顿等措施;对于存在轻微问题证照齐全机构,要及时指导其整改到位。
3.加强部门联动。切实落实以县(市、区)为主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经营。
4.畅通监督渠道。各县(市、区)要主动公布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行动举报电话和信箱,积极受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举报问题线索,从快从严查处非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治理的氛围,确保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请各县(市、区)教体局于10月8日前将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和整治工作数据统计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209 室,电子版发送邮箱:jyjycbkzlb@126.com。工作总结报告内容要包含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使用情况、排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采取的相应整治措施、治理成效、有关工作思路及建议。
联系人:张 琪 电话:2629827
附件:
2020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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