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今天是:
|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0〕214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面开展自查。各县(市、区)教体局、各中小学校要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对本地本校组织开展的各类竞赛活动全面开展自查。凡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国性、全省性竞赛活动,要在省定时间前一个月向市教体局报备,市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将统一报省教育厅审批。
二、严格组织纪律。各普通中小学校不得组织或推荐在校学生参加未经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体局批准并公布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全省或全市性竞赛活动,也不得为上述竞赛活动提供场地、经费等条件。对擅自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公布的竞赛活动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日常监督。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加强对在本区域内落地的各级竞赛的日常监督,一旦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立即查处。要公布举报电话,接收社会监督,凝聚社会合力,进一步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
平顶山市教体局举报电话:2629968
附件下载:
2020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张亚琼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中段
网站标识码 4104000017 联系电话:0375-2629911
ICP证号:豫ICP备07501304号-5 豫公网安备41017202000105号 技术支持:平顶山电子运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