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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为总结推广各地在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中的典型经验和典型案例,面向各地征集典型案例。现将我市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八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精神,体现素质教育导向,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
(二)围绕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热点、重点、难点工作,系统地进行探索形成的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实践案例。
(三)典型案例应具有独特性、实用性和可推广性,在全市或者所在县(市、区)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并取得一定的实际效果。
二、推荐程序
(一)各县(市、区)根据通知要求,推荐1个典型案例,局属学校自愿上报。市教体局将择优上报省教育厅。
(二)每个案例不超过3000字,最好图文并茂、生动活泼。所荐案例经分管领导审阅后上报。
(三)请将案例的电子版、图片原图、盖章后PDF扫描版打包后以“××县(或局属学校名称)+案例名”命名,在2021年4月23日前发送至邮箱pdspjk@163.com。
联系电话:2629987
2021年4月16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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