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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开展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21〕1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常态化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基函〔2021〕223号)要求,教育部组织开发了全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直报系统,为进一步做细做实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方便常态化统计好各地开展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责任到人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明确课后服务主管部门,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局属各初中学校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机制,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课后服务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请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初中学校认真填写《平顶山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人员信息表》(见附件3),于2021年5月6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电子邮箱pdspjk@163.com。
二、认真统计,确保准确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认真统计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分“城区”、“镇区和乡村”两类)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包括开展课后服务学校数、参与学生数和教师数、校外聘请人员数等情况,并填写《平顶山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统计表(表1)》(见附件1)。认真梳理出台的课后服务相关政策文件、建立保障机制以及财政投入、收费标准等情况,并填写《平顶山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统计表(表2)》(见附件2)。局属各初中学校要配合市教体局做好统计工作。
待教育部直报系统开通后,用户账号将通过各县(市、区)报送的工作人员转发至各县(市、区)。各县(市、区)教体局要认真填写本级相关情况,从直报系统中导出课后服务开展情况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5月11日前发送至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电子邮箱pdspjk@163.com。。
三、持续推进,常态报送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平教体基〔2020〕55号)和《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平教体基〔2021〕17号)要求,推动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按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除本次报送外,今后每年3月28日、9月28日各更新一次数据并按程序报送。
附件:
2021年4月30日
责任编辑:张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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