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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普通高中办学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扩大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教育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区市级示范性高中教育集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团组成及管理体制
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平顶山市第二中学、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平顶山市第四中学、平顶山市第八中学5所市级示范性高中联合成立基于一体化教研和特色课程建设的项目型教育集团——市区市级示范性高中教育集团。各成员学校保持学校法人、经费运行、隶属关系不变,校际关系平等。集团运行周期为5年,集团内各学校校长轮流一年牵头负责集团事务,由牵头学校定期召集联席会议,在教研活动、课程开发、教学管理、教师培训等方面进行项目合作。
二、工作目标
充分挖掘和发挥市级示范性高中的优势资源,实现互学互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联合发展;加速优质学科、特色学科的形成,推动普通高中多元特色发展;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现办学质量的共同提升;探索高中学校之间协作办学的新路子,形成可推广的高中集团化办学模式。
三、主要举措
1.优化资源共享。对集团成员学校的教育资源进行整合、优化,实行师资、信息、设备、管理理念、课程资源、校园文化等方面优势互补,形成资源共享的集团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集团内各学校的最佳办学效益。
2.强化联合教研。集团内各学校之间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教研活动,深化教学教研合作,优化教师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技能,创新教学方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引领教师共同进步。
3.推动教师流动。健全教师交流机制,实现教师资源的高效共享。集团成员学校之间可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商定学校之间教师的调配使用方案。成员学校之间可以互派教师进行跟岗学习,可以互派优秀骨干教师进行校际间的学科教学指导。
4.多元特色发展。通过课程目标引领,各学校积极研发和培育形成特色课程,共同打造具有集团特色的课程群,在集团内共享使用,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学习的需求。同时,各学校结合课程资源建设,培育本校的优势学科,促进集团内成员学校的多元、特色发展,实现办学质量的共同提升。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集团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区市级示范性高中教育集团发展委员会,由轮值高中学校校长任委员会主任。发展委员会要研究制定教育集团章程,明确集团的前景、目标、方向、五年发展计划等核心问题,分年度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阶段性考评成员学校的工作效率与效益,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意见与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2.强化经费保障。市教体局将根据集团化办学的年度目标任务,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加大对市区市级示范性高中教育集团的支持力度,确保集团各项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3.营造良好氛围。集团内各成员学校要做好集团化办学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统一教职工思想,引导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生家长理解支持集团化办学。及时总结、宣传、报道、推广集团化办学成功经验,形成良好的集团化办学氛围。
2021年5月10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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