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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优质高中的教育资源优势和示范带动作用,做好初高中衔接教育,探索实施初高中课程一体化建设,构建基于核心素养的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初高中优质学科、特色学科的快速形成,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和拔尖人才成长,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平顶山市第一中学、平顶山市实验高中教育集团和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教育集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建模式
采用多法人组合形式,建立项目型教育集团。以平顶山市第一中学为牵头学校、平顶山市第七中学、平顶山市第四十二中学为成员学校,联合成立平顶山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以平顶山市实验高中为牵头学校、平顶山市育才中学、平顶山市第四十三中学为成员学校,联合成立平顶山市实验高中教育集团。以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为牵头学校、平顶山市第十二中学、平顶山市第十五中学为成员学校,联合成立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教育集团。集团运行周期均为3年。
二、管理体制
平顶山市第一中学、平顶山市实验高中、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教育集团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集团内各学校法人代表不变、管理体制不变、经济独立核算不变、校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保持人、财、物管理独立。
三、工作目标
教育集团成立后将致力于教育资源的整合、互补、优化和合理利用,达到资源共享;促进初高中教学教研活动和教师培训一体化管理,实现初高中教学无缝衔接,推动集团内各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加强初高中衔接教育的研究和实践,促进集团内学校教学方式的改善和优化;探索新时代背景下学校创新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促进集团内各学校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实现高品质立校、多元化发展;探索学制改革,将创新拔尖人才从高中延伸到初中,研究“强基计划”,成立竞赛团队,形成创新型人才培养链;探索初高中一体化培育的新路子,进一步增强我市教育的核心竞争力,形成可推广的初高中集团化办学模式。
四、重点任务
1.资源共享。集团内各学校之间实行师资、教研、信息、教学、设备、德育、校园文化等方面优势互补,形成资源共享的集团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集团内各学校的最佳办学效益。
2.创新教学。实施“强基计划”(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将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前延至初中教育教学,尽早培养符合“强基计划”要求的优秀生源。从集团内初中学校选拔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初中毕业生提前接受初高中衔接教育和强基培训。从七年级开始,配备专家指导团队,开展生涯规划教育,对育人目标、课程设置、教学评价、师资配备等方面做出整体部署与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培养路径,加强与有关高水平大学合作力度,推进高质量教育实践与强基实验项目研究,为学生以后从事国家急需的理工类基础学科研究和社科急需人才基础研究打下良好基础。初始阶段主要由初中教师授课,九年级由集团牵头学校选派优秀教师联合培养,打牢基础,挖掘潜力,个性化教学,促进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
3.联合教研。开展初高中衔接教学实验课题研究,深化教学教研合作,集团内各学校之间实现教师流动和合作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定期分学科举行教学方法、学习方法讲座,举行集体教研,研究初高中教材教法的有机衔接,推进学科交流,促进优势学科的形成,实现初高中的有效衔接,使学生在中学阶段保持学习和生活的完全性和连贯性,达到整体提高的目的,实现教育可持续发展。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集团工作顺利进行,各教育集团要成立教育集团发展委员会,由牵头高中学校校长任委员会主任。发展委员会组织研究制定教育集团章程,明确集团的前景、目标、方向、三年发展计划等核心问题,分年度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阶段性考评成员学校的工作效率与效益,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意见与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2.强化经费保障。市教体局将根据集团化办学的年度目标任务,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加大对教育集团的支持力度,确保集团各项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3.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学校要做好集团化办学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统一教职工思想,及时总结、宣传、报道、推广集团化办学成功经验,凝聚集团化办学有利于推动学校发展、提高办学质量的共识,引导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生家长理解支持集团化办学,形成良好的集团化办学氛围。
4.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学校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被选派进行挂职、校际交流、跟岗学习的教师要服从大局,服从管理,自觉按时到新的岗位工作。
2021年5月10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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