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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各县(市、区)教体局、残联,高新区农社局,市特殊教育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178号)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
2021 年是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是推动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统筹安排和调查研究,认真查找解决制约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困难和问题,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整体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加大投入,努力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水平和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整体水平,为残疾孩子提供适宜的教育,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得到入学安置。
二、摸清底数
县级残联要配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利用系统平台,认真核实比对本地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基础数据,切实摸清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未入学底数。县级残联与本级教育部门对接,从残疾人证数据库中导出6~15周岁(2006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并制成光盘,于2021年8月26日前以文字的形式,把刻录光盘数据以签字交接形式交与本级教育部门。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县(市、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按照规范的程序,对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等进行全面评估认定,结合家长或监护人意见建议,提出入学(送教)安置建议。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读尽读。对因各种原因未能确定安置方式的残疾儿童少年,动员其法定监护人到专业机构再次鉴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科学安置。
三、分类施教
落实“一人一案”、分类施教,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建立入学安置台账,由就读(送教)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系统统一管理。对未办理残疾证的,要以事实残疾为依据,纳入义务教育保障范围,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入学(送教)安置建议,科学合理安置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置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置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或远程教育。随班就读学生康复和学习适应情况确有好转,应作为普通学生对待;残障程度加重的,应根据最新鉴定结果,给予相应的合理安置。对于因重度智障、重度残疾导致丧失自理能力,认知识别能力和学习能力且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为不具备按受教育基本能力的,可以纳入不应安置人员范围。
四、强化督导
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法定职责,在当地政府的统筹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特珠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建强师资队伍,落实经费标准。各县(市、区)要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和残联系统定期沟通、协调联动、信息数据共享互认的长效工作机制。针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招生流程,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工作结束后,各级要在工作系统平台如实填写录入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信息数据,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省教育厅、市教体局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力,执行特殊教育政策规定或条件保障不到位,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低于上一年度的,将视情约谈相关责任人,并与专项资金拨付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挂钩。
2021年度招生入学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对本地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填报《2021 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情况汇总表》。经两部门会签后于2021年10月10日前将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分别报至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和市残联教就部。
市残联邮箱:pdsjjb@163.com
联系人:席灵歌 电 话:2690996
市教体局邮箱:pdspjk@163.com
联系人:王 斌 电 话:2629927
附件下载:教基〔2021〕178号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平顶山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张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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