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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化我市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平顶山市第四十一中学教育集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建模式
采用多法人组合形式,建立联盟型教育集团。以平顶山市第四十一中学为牵头学校、平顶山市第二十四中学为成员学校,联合成立平顶山市第四十一中学教育集团。集团运行周期为3年。
二、管理体制
平顶山市第四十一中学教育集团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集团内各学校法人代表不变、管理体制不变、经济独立核算不变、校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保持人、财、物管理独立。
三、工作目标
教育集团成立后,采取“名校+乡村校”的集团化办学形式,按照“示范引领、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工作思路,致力于教育资源的整合、互补、优化和合理利用,达到资源共享;促进集团内教学教研活动和教师培训一体化管理,推动集团内各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探索新时代背景下学校创新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有效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形成可推广的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模式。
四、重点任务
1.资源共享。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集团内学校之间实行师资、教研、信息、教学、设备、德育、校园文化等方面优势互补,形成资源共享的集团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集团内各学校的最佳办学效益。
2.教师调配。集团成立后,两校教师统一调配使用。积极探索集团内新招聘教师在牵头学校接受为期1—2年“首站式培育”模式,鼓励教育集团通过兼课、走教、轮岗、支教等方式,推动集团内部骨干教师流动。平顶山市第四十一中学教师到平顶山市第二十四中学任教满三年,在职称申报时按支教老师对待。
3.联合教研。集团内学校之间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教研活动,深化教学教研合作,优化教师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技能,创新教育方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教学管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统一教学计划和进度、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进行教科研活动,统一进行教师培训。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集团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平顶山市第四十一中学教育集团发展委员会,由平顶山市第四十一中学校长任委员会主任。发展委员会组织研究制定教育集团章程,明确集团的前景、目标、方向、三年发展计划等核心问题,分年度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集团发展的有关事项。
2.强化经费保障。市教体局将根据集团化办学的年度目标任务,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加大对教育集团的支持力度,确保教育集团各项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3.严肃工作纪律。教育集团内的学校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被选派进行挂职、校际交流、支教、跟岗学习的教师要服从大局,服从管理,自觉按时到新的岗位工作。
4.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报道、推广集团化办学成功经验,凝聚集团化办学有利于推动学校发展、提高办学质量的共识,引导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生家长理解支持集团化办学,形成良好的集团化办学氛围。
2021年7月15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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