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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1号),保证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中小学生睡眠状况监测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施策,努力破解中小学生睡眠不足难题,实现小学生平均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初中生平均每天睡眠时间达到9小时,高中生平均每天睡眠达到8小时;建立中小学生睡眠状况监测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中小学睡眠管理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抓好上课时间管理。各县(市、区)和学校要科学安排上午上课时间,小学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生可提前10至20分钟到校进行课前准备活动,但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严禁以组织晨读等形式变相提前上课时间。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各县(市、区)、学校要根据季节变化等因素调整作息时间。
(二)切实减轻作业负担。各县(市、区)和学校要建立每日书面作业总量统筹调控机制,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小学三至五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要全面落实作业差异化、个性化设计要求,为不同学习水平学生设计不同数量和难度的作业。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三)规范校外培训活动。要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力度,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给学生布置作业。对违反规定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约谈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再违规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引导家长不盲目让孩子参加校外培训,不盲目跟风报班,不自行任意给孩子布置作业,避免出现学校减负、家庭加负挤占学生睡眠时间的现象。
(四)培养良好睡眠习惯。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确保每天小学生睡眠时间达到10个小时,初中生达到9个小时,高中生达到8个小时。家长应督促子女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要加强睡眠宣传教育,为教师、学生和家长开设科学睡眠专题教育课,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
(五)保障学生午休时间。各学校要合理确定学生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整下午上课时间,保障学生适当午休时间,培养学生良好午休习惯。对中午走读的学生,要加强家校沟通,指导学生在家午休,保障睡眠,提高效率。对需要在校午休的,要坚持有解思维,利用现有宿舍、教室、音乐舞蹈室、实验室、阅览室、体育馆等空间,探索采用睡眠垫等方式,尽可能为学生午休提供便利条件。
(六)建立健全监测长效机制。各学校要将睡眠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建立睡眠管理校长、设置睡眠监督员,负责监督、指导各班级落实睡眠工作要求。要依据睡眠时间要求,逐生调查,逐生确认,确保每个学生睡眠时间均能达标。对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的学生,要逐生分析,找出睡眠不足的影响因素,家校合作,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各县(市、区)教体局负责具体指导工作,督促学校细化睡眠管理规定。市教体局将通过不定期抽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中小学生睡眠状况进行监测。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体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推进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把学生睡眠管理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广泛发动,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将工作落实落细,保障学生的睡眠时间能够达标。
(二)完善制度建设。市教体局建立中小学生睡眠情况定期巡查制度,建立中小学生睡眠状况监测机制。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制定学生睡眠管理工作方案和监测机制,压实责任,将各项任务落细落实。学校要建立学生睡眠常规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构建家校协同的管理机制,及时对学生睡眠情况进行反馈,确保学生每天的睡眠时间达到要求。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教体局要高度重视做好中小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工作部署,指导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学习生活实际的睡眠管理实施细则。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工作检查,把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纳入对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管理督查范围,实行常态化管理。要落实工作考核,把睡眠管理工作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评价方案。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网络平台,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确保要求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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