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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基础教育领域集团化办学改革,充分发挥优质高中的教育资源优势和示范带动作用,做好初高中衔接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对平顶山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教育集团成员学校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情况
平顶山市第十五中学迁入原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址,增设为平顶山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加挂“平顶山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成员学校”牌子,同时退出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教育集团,移除“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教育集团成员学校”牌子;平顶山市第四十六中学增设为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加挂“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教育集团成员学校”牌子。从即日起,除平顶山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外,其他初中学校移除一切与平顶山市第一中学有关的牌子,并取消相应的合作关系。
二、管理体制
集团内各学校法人代表不变、管理体制不变、经济独立核算不变、校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保持人、财、物管理独立。合作周期三年,三年后根据成员学校发展实际,决定是否继续合作。
三、工作目标
平顶山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教育集团成员学校调整后,致力于教育资源的整合、互补、优化和合理利用,达到资源共享;促进初高中教学教研活动和教师培训一体化管理,实现初高中教学无缝衔接,推动初高中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加强初高中衔接教育的研究和实践,促进初高中学校教学方式的改善和优化;积极探索学制改革,将创新拔尖人才培养从高中延伸到初中,研究“强基计划”,成立竞赛团队,形成创新型人才培养链;探索初高中一体化培育的新路子,进一步增强我市教育的核心竞争力,形成可推广的初高中联合办学模式。
四、主要任务
(一)资源共享。集团内各学校之间实行师资、教研、信息、教学、设备、德育、校园文化等方面优势互补,形成资源共享的集团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集团内各学校的最佳办学效益。
(二)创新教学。牵头高中学校以多元特色发展为抓手,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校本课程开发、师资培养等方面的优势,引领初中学校在课程建设、教学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促进集团内初中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与发展。实施“强基计划”(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将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前延至初中教育教学,尽早培养符合“强基计划”要求的优秀生源。可从集团内的初中学校选拔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初中毕业生提前接受初高中衔接教育和强基培训。集团内初中学校从七年级开始,配备专家指导团队,开展生涯规划教育,对育人目标、课程设置、教学评价、师资配备等方面做出整体部署与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培养路径,推进高质量教育实践与强基实验项目研究,为学生以后从事国家急需的理工类基础学科研究和社科急需人才基础研究打下良好基础。初始阶段主要由初中教师授课,九年级由集团牵头学校选派优秀教师联合培养,也可放在牵头高中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打牢基础,挖掘潜力,个性化教学,促进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
(三)联合教研。开展初高中衔接教学实验课题研究,深化教学教研合作,集团内各学校之间实现教师流动和合作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定期分学科举行教学方法、学习方法讲座,举行集体教研,研究初高中教材教法的有机衔接,推进学科交流,促进优势学科的形成,实现初高中的有效衔接,使学生在中学阶段保持学习和生活的完全性和连贯性,达到整体提高的目的,实现教育可持续发展。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实现共同发展。集团内部牵头学校要加强对成员学校的帮扶力度,成员学校之间要加强合作交流,促进集团内部各学校办学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形成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学校要做好集团化办学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统一教职工思想,及时总结、宣传、报道、推广集团化办学成功经验,凝聚集团化办学有利于推动学校发展、提高办学质量的共识,引导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生家长理解支持集团化办学,形成良好的集团化办学氛围。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学校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被选派进行挂职、校际交流、跟岗学习的教师要服从大局,服从管理,自觉按时到新的岗位工作。
附件:1.调整后的平顶山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成员名单
2.调整后的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教育集团成员名单附件.docx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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