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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充分发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骨干力量,鼓励优秀教师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激励广大教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22年德育先进集体、德育先进工作者及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中小学平顶山市德育先进集体、德育先进工作者及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
1.德育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市普通中小学校(近三年来被评为平顶山市德育先进集体的不再参评)。
2.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市普通中小学德育工作者,包括从事中小学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管理人员、教研人员和专兼职教师(近三年来被评为平顶山市德育先进工作者的不再参评)。
3.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全市普通中小学在任班主任教师(近三年来被评为平顶山市优秀班主任的不再参评)。
4.市直级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在任班主任教师(近三年来被评为平顶山市市直级优秀班主任的不再参评)。
(二)幼教系统平顶山市德育先进集体、德育先进工作者及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
1.德育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市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合格幼儿园。
2.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教育主管部门、幼儿园从事幼儿德育管理的工作人员(近三年来被评为平顶山市德育先进工作者的不再参评)。
3.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幼儿园在任班主任教师(近三年来被评为平顶山市优秀班主任的不再参评)。
4.市直级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幼儿园在任班主任教师(近三年来被评为平顶山市市直级优秀班主任的不再参评)。
二、名额分配
平顶山市德育先进集体、德育先进工作者及优秀班主任名额原则上以各地中小学学生数和幼儿园在园幼儿数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见附件1-3),兼顾往年推荐情况。
援疆教师、驻村工作队员在符合2022年市级、市直级优秀班主任参评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推荐,且不占各地的分配名额。
在符合2022年市级优秀班主任参评条件的前提下,河南省名班主任工作室和平顶山市名班主任工作室可优先推荐一名成员,且不占各单位的分配名额。
在平顶山市第四届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获得一等奖及第五届河南省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展示活动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班主任,在符合2022年市级优秀班主任参评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推荐,且不占各单位的分配名额。
三、评选条件
(一)中小学平顶山市德育先进集体、德育先进工作者及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德育工作方向正确,制度健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五育”并举,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能按照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近年来未出现校园安全、校园欺凌、违法犯罪等不良事件,校园文化氛围浓厚,具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2)德育工作保障得力,措施有效。建校五年以上,在德育工作的组织、师资、经费、场地等方面,保障得力。人员配备到位,责任分工明确,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育人作用,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积极培养学生坚定的理想信念、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怀、高尚的道德情操。重视德育队伍建设,将中小学班主任和学科教师作为德育的骨干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
(3)德育工作内容完整,全面育人。积极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要求,“一校一案”制定本校德育工作实施方案,有明确的德育目标和内容,具体的实施途径和方法。在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六个层面有探索、有亮点。
(4)德育工作成效显著,特色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较高,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创新德育方法和途径,德育工作成果丰硕,有德育相关研究成果和荣誉,被媒体报道和上级表彰。
(5)近三年本单位教育管理规范,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无违规招生和违规办学等情况。
2.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基本条件
(1)师德师风良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从事中小学生德育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无不良记录和受到相关处分。
(2)德育能力突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和国家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进本单位德育工作改革,科学开展德育管理,注重创新德育工作手段和模式,注重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协调,在家长学校建设、学校社区沟通合作和实践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3)注重德育研究。注重德育理论学习和德育科研,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能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组织开展德育管理和教育工作,运用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能积极撰写德育相关研究论文或进行课题研究。
(4)德育成效显著。通过各项德育活动和措施,使德育对象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德育实践经验成果,获得相关表彰。有德育相关研究论文或专著,德育实践被媒体报道者优先。
3.市级、市直级优秀班主任评选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行岗位职责;
(2)市级优秀班主任要求任现职称等级以来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含3年),市直级优秀班主任要求任现职称等级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含3年);
(3)能够出色完成《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提出的职责与任务,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团结奋进、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认真做好中小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利用各种机会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较好地履行班级管理职责,积极维护班级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认真组织开展各种班集体活动,指导班委会、少先队中队、团支部开展工作,所带班级或所辅导学生曾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活动表彰;
(5)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研究能力,注重对班主任工作的思考与创新,有区(县)级及以上相关研究成果(含发表、获奖、交流的论文、案例、教案、课件或课题)。
(二)幼教系统平顶山市德育先进集体、德育先进工作者及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德育先进集体评选基本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导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德育为首的办园思想;
(2)重视德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教学活动,强化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学前儿童健康成长和幼儿园工作起到导向、推动和保证作用,有良好的园风、园纪,师德、师风,幼儿园德育工作成绩突出;
(3)有健全的德育工作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实行园长负责制,设有专门机构,专人负责;有切实可行的德育检查评比体系,幼儿园对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督导、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有表彰;
(4)注重幼儿园文化建设。能从本地本园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幼儿园、家庭、社会育人合力的作用,家园共育工作突出;
(5)近两年来,本单位未出现教师重大违法、犯罪现象。
2.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基本条件
(1)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事幼儿德育管理工作3年(含3年)以上;
(2)根据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积极开展德育实践活动,有显著的德育管理成果;
(3)积极开展德育科研,并形成一定的研究成果;
(4)注重德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德育队伍培训、师德师风教育;
(5)在家园共育建设、园所服务社区等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
3.市级、市直级优秀班主任评选基本条件
(1)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道德规范,能够按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要求,结合幼儿实际,全面提高幼儿素质,创造性地做好班主任工作;
(2)热爱幼儿和班主任工作,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幼儿为本,关爱幼儿,积极组织开展幼儿园家园共育工作,能通过定期开展家长会等途径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的宣传指导,帮助家长正确了解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内容、方法,效果良好;
(3)注重与幼儿、家长、同伴的沟通交流和协作,在幼儿、家长、教师中有较高威信,所带班级积极向上、互助友爱、凝聚力强,班级管理成效显著;
(4)市级优秀班主任要求任现职称等级以来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含3年),市直级优秀班主任要求任现职称等级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含3年);
(5)积极参加幼儿教师基本功比赛,原则上应获得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项。
4.有下列行为或现象的申报单位或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1)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2)因班级管理问题发生责任事故或造成幼儿伤害;
(3)违反师德规范、从事有偿家教。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根据本地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发展情况,研究确定德育先进集体、德育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名额分配办法,并予以公布。名额分配办法要统筹考虑各学段,适当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倾斜。
(二)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对学校上报的德育先进集体、德育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推荐对象认真审核,重点审查其资格条件和产生程序;在审核的基础上,由局长(部门)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推荐对象名单并进行公示。局属学校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学校须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推荐名单和推荐工作总结上报市教育体育局。
(三)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派专人全程监督本单位德育先进集体、德育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推荐过程,并提供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
(四)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学校需按分配名额等额上报,不得超额。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名副其实。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或被推荐对象存在重大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核减下一届分配名额。对在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请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学校于11月30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评选工作总结(含本地推荐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意见、公示情况等)统一上报至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文档至邮箱(确保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版完全一致),中小学报至pdspjk@163.com、幼教系统报至pdsjjkxqjy@163.com。请各单位按时上报,逾期按弃权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徐晓旭 0375-2629987
陈蒙蒙 0375-2629967
附件:1.2022年平顶山市德育先进集体、德育先进工作者及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分配表
2.市直学校2022年平顶山市德育先进工作者及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分配表
3.2022年平顶山市市直级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分配表
4.2022年平顶山市德育先进集体申报表
5.2022年平顶山市德育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6.2022年平顶山市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7.2022年平顶山市市直级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8.2022年平顶山市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及市直级优秀班主任评选汇总表
9.2022年平顶山市德育先进集体评选汇总表附件下载.docx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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