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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19〕137号),为切实做好我市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努力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各县(市)要严格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合理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推进高中阶段职普协调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较低的县(市)要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发挥中等职业学校作用,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并接受部分职业技能学习。其中,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省级职业教育品牌示范校、特色校招生任务数不少于1000人。
二、拓宽中职招生渠道,提升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社会能力
2019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为2.05万人(具体名额见附件1),各县(市)、各市属中职学校在认真做好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要拓宽生源渠道,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方式,积极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参加中等职业教育。要加强对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管理,保存档案资料,精心组织教学,保证培养质量。各中职学校要通过随班就读、专门编班等形式,逐步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保障残疾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权利。
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补录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19年11月20日。
三、严格学校招生资质,切实规范招生办学行为
从2019年起,未列入《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果名单的通知》(教职成[2018]1112号)的学校,停止其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学籍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实施“阳光招生”。
实行中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学生报名阶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所在行政区域内具备学历教育招生的学校资质,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反映学校综合情况的招生简章均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后公示,其内容不得与国家和地方有关招生政策相违背,不得与经主管部门审核的本校招生章程相矛盾,防止招生学校以虚假不实信息骗招学生,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的招生工作结束。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职成〔2018〕35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底线意识,严格执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10个严禁”和“25个不得”工作要求。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中,严禁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要健全监督举报电话制度,坚决查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四、进一步规范流程,严格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
各中职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队伍建设,做到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要按照中职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要求,加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格审核管理,确保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及时有序完成。在新学年各学期开学时间,要把网上审核与实地核实相结合,按时、准确、完整地标注学籍变化情况,切实保证信息注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要进一步优化专业设置,做好新增专业的审批备案工作,避免盲目增设新专业。
从2019年起,招收国控专业的招生类别应为普通中专,不能以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或成人中专办理招生手续。对于国控专业,要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合作办学学生、非全日制学生、教学点(班)学生的学籍管理。
对因注册工作超时、数据不准确导致无法准确查询学籍信息,无法按时资助学生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应责任。
五、建立完善中职招生机制,切实做好中职招生宣传
要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教体局、各中职学校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展览、观摩等宣传媒介,介绍国家和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准确解读国家和我省职业教育助学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根据中职招生不同阶段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要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考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不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
各县(市)和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于7月至11月的每月15日前,将中职招生进展情况(见附件2)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市教体局职成教科。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见附件3,一式二份)于6月10日前报市教体局职成教科审核(同时发电子稿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培华
监督举报电话:2629925 2629963
电子邮箱:pds9980@163.com
附件:1.平顶山市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分配表(2019年中职招生工作通知附件.docx)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情况表
3.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审核表
2019年6月3日
附件1
平顶山市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分配表
县(市)或学校名称 | 招生任务数(人) |
全市合计 | 20500 |
一、县(市) | 4100 |
舞钢市 | 1000 |
宝丰县 | 700 |
郏县 | 700 |
鲁山县 | 1000 |
叶县 | 700 |
二、局属学校(含三年制和“3+2”计划) | 4750 |
平顶山市财经学校 | 1750 |
平顶山市工业学校 | 1700 |
平顶山外国语学校 | 1100 |
平顶山市体育运动学校 | 200 |
三、其他(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平顶山技师学院、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省医药卫生学校的三年制和五年一贯制) | 11650 |
附件2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情况表(截至2019年 月 日)
单位: (盖章) 单位:人
单位 | 2019年计划招生数 | 实际招生数 | 完成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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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审核表
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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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LOGO | 分辨率:185*59像素 | |||
学校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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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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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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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1.学校简介(包括成立时间、地理位置、专业设置、前景展望、主管部门等); 2.2019年招生人数、招生范围、招生专业、招生电话等; 3.录取方式,录取原则; 4..其它需要展示的内容(比如就业形势、资助政策等)。 5.有关图片介绍等。 内容可加页。 | |||
招生联系人 |
| 招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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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主管部门意见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市教体局意见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市招办意见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1.对招生简章涉及的有关内容,学校应提供佐证材料证明;2.学校印制招生简章时,应按照市教体局、市招办审核通过的内容为准。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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