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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发挥名师工作室的辐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平顶山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平教师〔2016〕19号)和《平顶山市依托名师工作室培养优秀青年教师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平顶山市名师工作室和第九批市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对象
1.平顶山市名师工作室,详见《平顶山市名师工作室》(附件1)
2.平顶山市第九批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详见《平顶山市第九批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附件4)
二、考核验收方式
(一)名师工作室考核方案
1.市级名师工作室按照《平顶山市名师工作室考核评估细则》(附件2),认真整理2023年度工作室建设相关过程性资料(包括工作室制度建设、常规工作、网站运行等,要求有文字性资料及图片记录),填写《平顶山市名师工作室考核验收表》(附件3),并于11月10日前发送至市教育体育局教师教育科邮箱,名师工作室纸质材料不再报送,工作室实地考核验收时一并查看。
2.市教育体育局抽调专家成立“平顶山市名师工作室考核小组”,按照《平顶山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对各名师工作室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采取材料初审、实地考察、主持人答辩等方式进行。工作室主持人在本工作室内通过ppt(不超过20分钟)展示工作室2023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答辩。承担培训任务的市级名师工作室要同时提供培养市级骨干教师等相关资料。
3.市教育体育局按照考核成绩,确定成果显著、社会满意度较高的名师工作室并进行挂牌命名,组建第七批平顶山市名师工作室。对未通过此次验收的前六批市级名师工作室实施退出机制,不再纳入考核范围。
(二)平顶山市第九批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各工作室依照《名师工作室培养青年教师考核方案》,对骨干教师所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核并分别确定为优秀(不超过15%)、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如实填写《平顶山市骨干教师考核汇总表》(附件7),并于11月10日前发教师教育科邮箱。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须提交的考核材料(2023年以来)如下:
1.《平顶山市第九批市骨干教师考核对象考核表》(附件6);
2.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课题、优质课、公开课、观摩课或示范课相关证书以及专业讲座活动的证明材料,校内听评课证明材料等;
4.参加培训学习以及研讨交流的心得体会材料;
5.读书笔记(手写,不少于5000字);
6.市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工作总结一份;
7.其他相关材料。
每位骨干教师培育对象纸质考核材料单独装袋(档案袋封皮注明姓名、单位、学段、学科),于2023年11月10日前报本工作室,各工作室按照评分标准先组织本工作室第九批市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市教体局考核工作室时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不按时参加考核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不予命名。
联 系 人:朱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5-2629917
电子邮件:pdsjsjyk@126.com
附件:1.平顶山市名师工作室
2.平顶山市市级名师工作室考核评估细则
3.平顶山市市级名师工作室考核表
4.平顶山市第九批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5.平顶山市第九批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任务清单
6.平顶山市第九批市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
7.平顶山市骨干教师考核汇总表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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