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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卫艺〔2010〕10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市2021年高中应届毕业生进行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市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高三年级应届毕业生均应参加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
二、考试项目
考试项目设置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为基本依据,若选考项目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没有体现,沿用2007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关评分标准执行。以测试力量、速度素质和运动能力为重点,2021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项目为: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实心球(2公斤)。
三、考试时间及场地
各县(市、区)教体局于2021年3月31日前自行组织辖区内普通高中的考试;局属各高中于2021年3月22日—24日自行组织本校考试。考试分别在各学校进行(个别场地不合适或考生少的学校到指定地点考试)。
四、考试办法及评分标准
1.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等级制,分为A(90分以上)、B(70-89分)、C(50-69分)、D(49分以下)四个等级。成绩评定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的单项评分办法计算,三项总成绩除以3为最终成绩。考试成绩达不到C等者,可参加一次补考。
2.凡我市2021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不参加或考试成绩达不到C等者,补考(补考在考试结束一月内进行)仍达不到C等者,学校不得颁发毕业证书。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3.凡因病(或肢体残疾)不宜参加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学校证明到考试现场办理申请免试手续,经核准后方可免试。全部免试材料要装入该生档案。
五、考试要求
1.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册由各学校填写,并向学生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交至市教体局体卫艺科统一签章。各高中具体考试时间,请于3月10日前报体卫艺科备案,市教体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及局属各高中的考试工作,进行实地巡视和监督。
2.为确保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的顺利进行,各考点各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组织好学生,保障体育考试所需要的场地,维护好考试秩序。做到严密组织、严肃考风、严格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事件的发生,确保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
3.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考前各学校要抽出时间组织考生进行有关安全教育,科学指导学生锻炼身体。体育考试期间,学校领导、体育老师、校医要亲临考试场地,在考点配备医务人员和必要的急救设备,坚决杜绝因考试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发生。
4.在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替考,取消替考与被替考者考试资格,考试按不及格处理,且不安排补考。
六、其他事项
1.凡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应参加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转入的学生,应将其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录随学籍档案一并转入,没有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参加我市的体育统一考试。
2.各学校按A4纸大小的规格,自行打印或复印考试使用的《平顶山市中学生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附件1)、《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登记卡》(附件2)、《免予执行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申请表》(附件3)。
附件:1.平顶山市中学生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
2.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登记卡
3.免予执行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申请表
4.高三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评分标准
2021年3月2日
责任编辑:郑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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