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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豫办〔2022〕7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全市学校体育、艺术、劳动和国防教育工作要点》通知要求,充分发挥美育育人实效,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开展2024年度平顶山市校园文化艺术节。
二、参赛对象及分组
1.参赛对象: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以及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2.分组:比赛分为幼儿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职高)组进行。
三、参赛类别和要求
艺术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
(一)艺术表演类
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艺术表演类节目鼓励同一学校内普通教学班级为单位组队,努力形成“班班有节目、人人都参与”的局面。
1.声乐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为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
艺术样式不限,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戏剧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类型。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朗诵
作品内容紧扣艺术节主题,须使用普通话,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
包括绘画、书法、篆刻及摄影。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国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2.书法和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四、名额分配
各县(市、区)教体局可上报艺术表演节目不超过16个(幼儿园4个、小学6个、初中5个、高中1个),局属各学校上报节目不超过3个。
各县(市、区)教体局上报艺术作品不超过40幅,局属各学校上报不超过15幅。
五、奖项设置
本届艺术活动设以下奖项:
(一)艺术表演类:各项目分设一、二等奖及优秀指导教师奖。
(二)艺术作品类:各项目分设一、二等奖及优秀指导教师奖。
(三)优秀组织奖:设县(市、区)教体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和局属学校优秀组织奖。
六、报送要求
(一)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和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
(二)艺术表演节目的指导教师每个作品不超过2人,艺术作品的指导教师每个作品限1人。
(三)艺术表演节目报送MP4格式视频,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区域学校+序号”命名,播放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视频应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
(四)艺术作品不需装裱,可按惯例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作品背面须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并附上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方式报送,格式为JPG,大小不低于5M,并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区域学校+序号”命名。
(五)报送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时,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六)请以各县(市、区)和各学校紧扣主题、本着“以生为本、全员参与、多元评价”的原则,结合实际,策划组织好符合青少年儿童年龄特点的校园文化艺术节,将活动中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及汇总表电子版拷入U盘,纸质汇总表加盖公章,与U盘于2024年6月17日至21日期间,一并交至市教体局体卫艺科705办公室(U盘不退)。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2629916
附件:1.2024年校园文化艺术节表演类节目报送表
2.2024年校园文化艺术节作品类报送表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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