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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平稳有序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防范和化解风险,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的通知》(教政法〔2019〕175号)要求,市教体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
2019年3月下旬至2019年4月底
二、专项行动范围
各级各类民办学校
三、专项行动內容
1.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情况。
2.民办学校举办者资质(包括举办者资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落实、财务管理、学费收取使用情况(包括举办者是否将学校资产过户到学校名下;是否存在抽逃资金或挪用办学经费现象;学费收取是否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收取的费用是否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等)。
4.民办学校学籍管理、招生工作情况(包括学籍空挂情况;招生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等)。
5.民办学校校园安全管理情况(包括食品安全、校车安全、消防安全、校园欺凌、校园贷、网络安全等)
6.民办学校教职工管理情况(包括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教师参加培训情况;教师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无证教师数量及占比等)。
7.民办学校参加年检及年检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8.政府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等。
四、专项行动安排
1.自查阶段:各县(市、区)教体局全面摸排本辖区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做好苗头性风险研判。(4月5日前完成)
2.抽查阶段:针对各辖区摸排的典型案例,市教体局组织重点调研,指导各县(市、区)落实整改措施。(4月上旬完成)
3.总结阶段:汇总摸排情况,通报专项行动结果。(4月底完成)
五、有关要求
1.夯实责任,积极行动。开展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是引导民办学校有序规范办学的重要措施,事关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市、区)教体局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担当作为、守土尽责,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分析研判本辖区民办学校办学风险,查找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症结,落实监管责任。
2.分层推进,全面覆盖。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主管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开展地毯式摸排。各县(市、区)教体局除做好主管范围内的民办学校摸排外,要组织专项行动小组对辖区的摸排工作进行重点指导,确保各县(市、区)民办学校全覆盖、无死角。
3.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在专项行动过程中,指导民办学校及时整改,以整改促发展。对摸排出的问题和风险,要逐项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对重大风险和严重问题要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用钉钉子的精神,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4.建章立制,惩防并举。建立成果运用机制,对摸排出
的重大问题、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逐项分析成因,制定完善制度,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力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县(市、区)教体局于2019年4月5日前将本县(市、区)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专项检查情况总结及问题清单汇总(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市教体局政策法规科。同时,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按程序及时报送市教体局。
联系人:王思思 联系电话:2629915
邮箱:pdsjyjzfk@163.com
2019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张云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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