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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年申报市级民办教育发展奖补资金奖励项目学校进行评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民办学校:
根据《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申报2019年市级民办教育发展奖补资金奖励的通知》(平教体办〔2019〕214号)精神,按照申报条件、奖励项目和名额分配情况,全市共有37所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申报,为确保申报质量,经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商议决定成立评审组对申报学校进行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11月4日-8日
二、评审方式
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申报条件、查学校资产(审计报告)、查在校生人数(学生花名册)、看学校特色。
三、评审组成员及分工
第一组
组长:李松
成员:高铭 王斌(联络员)
评审对象:
1.平顶山市蓝天学校(新华区)
2.平顶山市长虹学校(新华区)
3.平顶山市金色童年幼儿园(新华区)
4.平顶山市乐顿凯蒂双语幼儿园(新华区)
5.平顶山市金太阳天宏幼儿园(卫东区)
6.平顶山清艳外国语学校(卫东区)
7.平顶山市东湖雅景幼儿园(卫东区)
8.平顶山博研幼儿园(卫东区)
9.平顶山市星海学校(高新区)
10.平顶山七彩阳光幼儿园(高新区)
11.平顶山金苹果幼儿园(新城区)
12.平顶山市七色花幼儿园(新城区)
13.平顶山市长颈鹿幼儿园(湛河区)
14.平顶山市西苑幼儿园(湛河区)
15.平顶山市开源路幼儿园(湛河区)
第二组
组长:樊红超
成员:陈延奎 王思思(联络员)
评审对象:
1.鲁山县实验学校
2.鲁山县崇文学校
3.鲁山县董周乡英才幼儿园
4.鲁山县新苗小学
5.鲁山县硕旭学校
6.鲁山县国栋实验小学
7.宝丰县红星学校
8.宝丰县曙光小学
9.宝丰县大营镇新英小学
10.宝丰县华英学校
11.宝丰县小太阳幼儿园
第三组
组长:程山平
成员:陈建华 赵俊平(联络员)
评审对象:
1.叶县东方寄宿学校
2.叶县辛店镇阳光小学
3.叶县三和双语学校
4.叶县仙台镇华伟小学
5.叶县常村镇爱心学校
6.舞钢市培英双语学校
7.舞钢市龙寓幼儿园
8.舞钢市希望幼儿园
9.石龙区中鸿幼儿园
10.平顶山市龙河实验高级中学
11.平顶山一中新区学校
四、工作要求
1. 各评审组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逐校评审,注重工作导向,全方位了解申报学校(幼儿园)的教学质量和社会影响,对评审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提出客观公正的的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经评审组集体签字认可。评审结束后,撰写综合评估报告。
2.被评学校(幼儿园)若近两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管理混乱、办学条件简陋,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一票否决。
3.各评审组在工作期间,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严格遵守纪律,执行“八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监督电话:2629915 2629956
附件:1.2019年市级民办教育奖补资金申报条件、奖励项目201910310914058951.doc
2.2019年市级民办学校奖补资金申报名额分配表201910310914472085.xls
3.2019年市级民办学校奖补资金申报学校评审表20191031091502927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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