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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5月27日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市教体局2020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ニ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守正创新、担当有为,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和我市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就做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厘清和优化职能设置,切实解决教育体育行政管理中存在的越位、缺位和错位现象。深入推行行政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党政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责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并印发公布。不断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推进权责清单工作规范化、法定化,构建职权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完成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增加寄宿制学位;继续推进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规划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严格学籍管理,遏制变相择校;着力改善高中教育办学条件,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严控起始年级班额;持续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日常监管,不断深化教育体育领域改革。
(三)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不断提升公务人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级诚信行政水平,坚决做到守信践诺,约束、治理政府失信行为。贯彻实施《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加强重点领域信用制度建设,着力加快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以政务信用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为突破口,建立教育体育系统“红黑名单”,根据信用进行分类监管,对守信主体,建立激励机制,实施红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健全惩戒机制,实施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的信用主体在全市教育系统实行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减行政审批事项,降低准入门槛。增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扩大“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覆盖面,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推动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实现服务“一网通办”、治理“一网统管” 。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一体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增强分析判断和风险预警能力。
(五)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一年一修、动态调整”的工作要求,根据“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认真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修订工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六)严格行政范性文件管理。继续贯彻落实《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申请。加强对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完善定期通报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全面提升业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七)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开展涉及“放管服”改革、机构改革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证明事项全面清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
(八)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及审查工作。按照《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备案工作,确保规章及时备案。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九)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
(十)严格决策责任追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决策,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十一)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持续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服务保障作用,建立和实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十二)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加强培训工作,为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进一步深入基层、执法人员培训、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案例评选等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上,强调精准执法、温情执法,积极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制定防控举措、开展执法行为,确保特殊时期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十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现有行政执法权责进行全面梳理、调整,制定、公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及行政执法流程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有据可查,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结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需要,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工作。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四)强化内部层级监督。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关键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十五)发挥专门监督作用。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加大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力度,持续推进审计全覆盖;加大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确保重大方针政策有效贯彻和各项改革举措真正落实。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
(十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督促办理、调查处理和反馈回应制度,并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推动网络监督的规范化、法治化。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十七)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规范信息公开的形式。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网上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流程,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服务工作、耐心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审批程序、设置标准,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持续推进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十八)持续加大解读回应力度。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问题,及时进行权威发布和政策解读。健全政策解读机制,坚持政策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审签和部署,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切实提高热点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对政府舆情做到密切监控、快速反应,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党和政府公信力。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九)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完善制度机制,严格办案程序。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持续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充分利用调解手段,注重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将相关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加强培训指导,持续提升行政复议队伍整体素质。
(二十)持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应诉职责,配合、支持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尊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建立应诉协调机制,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
(二十一)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探索建立在法治框架下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处理各类教育纠纷。建立健全教育体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依法积极应对复议、诉讼纠纷,尊重司法监督。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和教育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机制,完善教师和学生申诉制度,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建立重大案件协商制度,积极运用法治方式处理信访案件。
(二十二)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将“道德与法治”纳入了课堂教学,保证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每个学校配备1名法制副校长,定期开展法制讲座。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月”活动,将法治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大力培育校园法治文化,通过举行宪法晨读、国旗下讲话、宪法主题班会、法制副校长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利用校园网站、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等方法宣传宪法知识,营造全校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九、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二十三)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全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班子参加的法治专题讲座, 1期领导干部参加的法治专题培训班,每季度领导班子至少学法1次。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测式,适当扩大测试范围,改进测试方式。
(二十四)实施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纳入年度考核。注重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法治能力的考察,将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十五)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全员法治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全年至少举办1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的法治专题培训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将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二十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认真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根据领导干部和机构职责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构成,注重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推动机构的积极作用。
(二十七)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市教体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本地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对时间紧迫的重要事项应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
(二十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研究宣传。紧紧围绕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化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问题的理论研究。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实际,及时总结依法行政方面的新问题、新经验,梳理研究正反面典型案(事)例,通过案(事)例分析强化对依法行政必要性、重要性及先进理念的宣传力度和效果,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统围。
(二十九)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注重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培养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提供工作所需必要保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基础保障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
2020年5月27日
责任编辑:郑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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