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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办政法〔2020〕99号)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按照规定条件,可推荐“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个;局属学校可以在自评的基础上,直接向市教体局提出申请。已被评为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学校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请各单位结合文件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积极做好推荐报送工作。市教体局将组织人员对上报材料认真审查,择优推荐,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
三、请各单位认真书写河南省第七批依法治校示范校自评报告,并于6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市教体局北楼60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政策法规科邮箱,邮件命名:××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推荐材料。
联 系 人:王思思
联系电话:2629915
邮 箱:pdsjyjzfk@163.com
附 件:
2.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2020年6月8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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