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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申报2020年市级民办教育发展奖补资金奖励项目学校的通知》(平教体政法〔2020〕12号)工作安排,市教体局成立了评审组,对各县(市、区)申报的综合发展奖励项目学校和市级优秀学校进行评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10月13日—10月16日。
二、评审方式
实地查看、财务审核、查看资料、师生座谈、问卷调查等。
三、评审组成员及分工
第一组
组长:张光弘
成员:齐永琴 陈建华
评审对象:舞钢4所、叶县7所,高新区2所,共13所。
第二组
组长:王会岗
成员:赵俊平 赵子铭
评审对象:新华区3所、湛河区4所、卫东区3所,新城区2所、石龙区3所,共15所。
第三组
组长:樊红超
成员:王斌 王思思
评审对象:鲁山7所,宝丰6所,市直2所,共15所。
四、工作要求
(一)各评审组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审方式,逐校评审,注重工作导向,全方位了解申报学校(幼儿园)的教学质量和社会影响,对评审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提出客观公正的的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经评审组集体签字认可。评审结束后,撰写综合评估报告。
(二)被评民办学校(幼儿园)若近两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管理混乱、办学条件简陋,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一票否决。
(三)各评审组在工作期间,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轻车简从,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执行“八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2629915
2020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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