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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明确要求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入机关、走入学校,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宣传部 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 平顶山市司法局 平顶山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的有关事宜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起草好“八五”普法规划,完善民法典普法工作的制度安排,推进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弘扬民法典所蕴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贴近实际、贴近学校、贴近学生的原则,深入基层,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宣传,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在全市教体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养成青少年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宣传重点
1.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广泛宣传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3.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学习宣传。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4.广泛宣传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5.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三、活动安排
(一)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
1.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民法典列入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学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把民法典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2.抓好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全体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要把民法典学习教育作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
(二)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学校
1.教育者必须先受教育,因此,各学校教师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民法典》,将其列入学校领导班子学法任务中,深入学习、熟练掌握《民法典》中与教育相关的法条,学校要对进行《民法典》专题培训,定期开展《民法典》知识讲座,使全体教师熟悉《民法典》相关内容,加强教师师德建设,不断增强广大教师的法律意识。
2.抓好青少年这个人生关键时期,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突出民法典在大中小学法治课中的内容占比,阐释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加强民法典的宣传教育。
3.将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主题班会、社团活动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通过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行动,让青少年成为《民法典》的“宣教者”,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民法典宣传“落下去”“活起来”的重要手段,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中国之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落实普法责任。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学校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把民法典普法宣传与学校法治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把民法典宣传内容融入各类法治文化阵地中去。广泛联系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机关,积极进学校宣传,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力量资源,把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形成宣传合力。
(三)增强宣传实效。坚持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民法典,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认同感、获得感。要确保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注重运用案例普法,注重新媒体普法,注重群众参与互动,讲准讲透讲活民法典精神。要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展示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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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6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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