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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创建
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根据《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责任清单》,结合市教体局实际情况,制定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加快建设全国转型发展示范市、争当中原更加出彩样板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具体任务
第1项指标:向社会公布本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
工作任务:
(1)网络检索:本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在网上公开,能够体现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能够体现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的相关文件或制度在网上公开。
(2)材料查证:对照指标要求,汇总全部相关材料备查。
(3)随机访谈:制定调查问卷,向办事群众访谈对办事进度的知悉度、满意度,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相关责任科室。
第2项指标: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全部取消。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者许可事项。做好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
工作任务:
(1)网络检索: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的相关文件在网上公开;做好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的相关文件材料、信息在网上公开。
(2)材料查证:对照指标要求,汇总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和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承接工作的全部相关材料备查。
(3)随机访谈:制定调查问卷,向办事群众访谈是否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者许可事项,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第3项指标: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人、财、物与政府脱钩。
工作任务:
(1)网络检索: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的相关文件在网上公开;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在网上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人、财、物与政府脱钩的相关信息在网上公开。
(2)材料查证: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的相关文件及材料;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的相关材料;中介服务机构的人、财、物与政府脱钩的相关材料;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第4项指标: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创建“无证明城市”的实施方案及文件;对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的相关制度及文件;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2)随机访谈:制定调查问卷,对管理和服务对象开展访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相关责任科室。
第5项指标: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承诺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工商、税务、社保等流程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工作任务:
(1)网络检索: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的相关文件在网上公开;承诺压缩企业开办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制度及相关文件在网上公开。
(2)实地核验:对照指标要求,汇总相关文件材料及台账备查,服务窗口做好实地核验准备。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第6项指标: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机构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且80%以上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市县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工作任务:
(1)网络检索: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的相关文件材料在网上公开;市县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相关文件在网上公开。
(2)实地核验:汇总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的台账材料备查;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进必进”且80%实现“一窗受理”。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第7项指标: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编制并对外公布全部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明确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工作任务:
(1)网络检索: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网上公开。
(2)材料查证:汇总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的文件资料等相关材料备查。
责任科室:人事科、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第8项指标: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工作任务:
(1)网络检索: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的相关文件网上公开。
(2)随机访谈:制定调查问卷,向群众、企业访谈各类市场主体是否皆可依法平等进入等内容,对意见建议及时整改。
责任科室:发展规划科、教师教育科、政策法规科、相关机关科室及二级机构。
第9项指标: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全面清理整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建立健全。
工作任务:
(1)网络检索: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文件在网上公开;全面清理整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文件在网上公开。
(2)材料查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及文件;全面清理整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文件及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台账、制度等材料;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3)实地核验:对照指标要求,做好实地核验准备。
责任科室:财务科。
第10项指标:本部门及其内设机构、下属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调整,均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并进行合法性审核,不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人员编制的核定、调整依法依规进行,不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突破总量增加编制。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对照指标要求,汇总相关文件资料备查。
责任科室:人事科。
第11项指标: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汇总本单位推进事权规范化建设的情况台账等材料备查。
责任科室:人事科、办公室。
第12项指标: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文件、工作台账等相关材料,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等文件材料资料;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第13项指标: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做到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工作任务:
(1)网络检索:加强信用监管建设体系的相关文件、本部门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的黑榜在网上公开。
(2)材料查证:本部门加强信用监管建设体系制度的相关文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的黑榜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责任科室:发展规划科、政策法规科、人事科、相关责任科室。
第14项指标: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举措,不存在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汇总本部门清理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相关文件资料备查。
(2)随机访谈:制定调查问卷,向群众开展访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第15项指标: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健全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财产处置规则,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相关强制措施。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平等、全面、依法保护观念深入人心。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对有违公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工作材料汇总备查;对本部门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财产处置的工作材料汇总备查。
(2)随机访谈:制定调查问卷,对群众开展访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第16项指标: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存在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的情形。
工作任务:
网络检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相关文件在网上公开。
责任科室:发展规划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
第17项指标:对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进行补偿。对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工作任务:
(1)网络检索:网上公开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进行补偿的相关案例。
(2)随机访谈:制定调查问卷,向群众开展访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
责任科室:财务科、发展规划科。
第18项指标:不存在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的行为。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清单制度,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
工作任务:
(1)网络检索: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清单制度在网上公开;2018年以来本地区对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进行清理的相关文件在网上公开。
(2)实地核验:对照指标要求,汇总相关制度、文件等材料资料,并做好实地核验准备。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相关责任科室。
第19项指标:应当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全部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等事项上脱钩。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财政支出台账;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文件及相关台账;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2)网络检索:本级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相关信息在网上公开;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相关文件在网上公开。
责任科室:财务科、发展规划科、相关责任科室和二级机构。
第20项指标:严格遵循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目录的相关文件及材料;政府和社会合作项目工作台账;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2)网络检索: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相关信息在网上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相关文件在网上公开。
责任科室:财务科、人事科、发展规划科、相关责任科室与二级机构。
第21项指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部门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以及各部门制定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材料;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材料;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2)网络检索:部门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以及各部门制定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有关情况;以上材料网上公开。
责任科室:办公室、文件起草各科室、政策法规科。
第22项指标: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评估论证结论在文件起草说明中写明,作为制发文件的重要依据。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2019年以来部门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以及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2018年以来部门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以及各部门制定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评估论证结论在文件起草说明中写明,作为制发文件的重要依据)的材料;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2)网络检索:2019年以来部门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以及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网上公开;2018年以来部门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以及各部门制定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的相关材料网上公开。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相关责任科室。
第23项指标: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没有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规定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的内容;没有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侵犯公民各项基本权利;没有超越职权规定应由市场调节、企业和社会自律、公民自我管理的事项;没有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汇总2019年以来部门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以及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履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的材料备查。
(2)网络检索:2019年以来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以及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网上公开。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相关责任科室。
第24项指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制定机关负责合法性审核的部门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合法性审核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提交集体审议。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汇总2019年以来本部门负责合法性审核的机构及其人员编制材料备查。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人事科、相关责任科室。
第25项指标:没有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的情况,或者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况。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2018年以来本部门没有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的情况,或者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况材料,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2)网络检索:确保网上没有因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或者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相关信息。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相关责任科室。
第26项指标:建立、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每2年至少开展1次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修改、废止的重要参考,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建立、实施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文件;2016年以来本部门起草的规章、部门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以及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每2年至少开展一次后评估,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章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的材料;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2)网络检索:2016年以来本部门起草的规章、部门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以及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结果在网上公开。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相关责任科室。
第27项指标: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且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健全。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文件;上级有关单位出具的对2018年以来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说明材料;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相关责任科室。
第28项指标: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动态变化,对本系统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工作任务:
网络检索: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动态变化,对部门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以及本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相关责任科室。
第29项指标: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汇总备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制度文件汇总备查。
(2)网络检索:本部门重大行政事项目录、标准在网上公开;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制度文件在网上公开。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相关责任科室。
第30项指标: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认真进行解释说明。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文件;部门起草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以及本部门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据、结果公开材料,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解释说明材料;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2)网络检索:部门起草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以及本部门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据、结果在网上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通过网络进行解释说明。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相关责任科室。
第31项指标: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文件;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部门起草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以及本部门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的材料;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2)网络检索: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部门起草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以及本部门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网络公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相关责任科室。
第32项指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的意见。全面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部门起草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以及本部门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的意见材料;涉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材料;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2)网络检索:部门起草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以及本部门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意见的相关情况在网上公开;涉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材料在网上公开。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相关责任科室。
第33项指标:专家参与论证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则明确。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专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论证的程序规则文件;部门起草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以及本部门制定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材料;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2)网络检索:部门起草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以及本部门制定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相关材料在网上公开。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相关责任科室。
第34项指标: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文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和经济等方面风险评估的材料;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2)网络检索: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和经济等方面风险评估情况在网上公开。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相关责任科室。
第35项指标: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不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仍提交决策机关讨论的情形;没有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的情况。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部门起草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以及本部门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不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仍提交决策机关讨论的情形,没有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的情况,合法性审查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材料汇总备查。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相关责任科室。
第36项指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遴选、聘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制度健全,不存在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情形。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本部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遴选、聘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制度文件;本部门聘请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名单及联系方式;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中发挥有效作用材料;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
第37项指标: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集体讨论率达到100%。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全部如实记录,不同意见如实载明。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文件;部门起草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本部门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集体讨论率达到100%,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全部如实记录,不同意见在会议纪要中如实载明材料;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责任科室:办公室、相关责任科室。
第38项指标:行政首长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会议上最后发言,并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行政首长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会议上最后发言,并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的会议记录汇总备查。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相关责任科室。
第39项指标: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
工作任务:
实地核验:提供完整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材料,内容包括重大事项决策的启动程序材料:包括提出决策事项、初步可行性论证、决定是否启动、确定实施的领导组织等档案材料;决策方案的拟制材料:包括调查研究、重大事项决策草案,社会公众、有关单位等各方面提出的主要意见、意见处理情况和理由说明,听证记录、专家论证或专业机构意见,风险评估报告等档案材料;合法性审查档案材料:包括合法性审查意见、对意见进行处理的情况和理由说明以及主要调研成果等档案材料;集体讨论档案材料:包括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决定的详细会议记录、决策结果等档案材料;决策执行与公开档案材料:包括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决策执行责任、决策公开等档案材料;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历史记录档案材料。档案装订要求标准、规范,卷内材料必须齐全,排列顺序准确,目录页码填写正确。
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相关责任科室。
第40项指标:建立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决策后评估。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决策后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跟踪评估材料;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相关责任科室。
第41项指标: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的具体实施办法。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价决策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的具体实施办法制度文件;上级有关部门对本级政府在2018年以来综合考核评价中有关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方面的评价或评分材料;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纪委、政策法规科、相关责任科室。
第42项指标: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采用非强制性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
工作任务:
随机访谈:制定调查问卷,对管理和服务对象开展访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相关责任科室。
第43项指标: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已经建立完善并有明确的协调机关负责,除需请示上级机关的外,执法机关之间对具体案件权限争议进行协调、明确责任主体的时间在7个工作日以内。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对照指标要求,汇总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建立的文件制度、组织领导、实施方案、相关案例等相关材料备查。
(2)实地核验:对照指标要求,汇总相关文件、制度、案卷等材料,做好实地核验准备。
责任科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相关责任科室。
第44项指标: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并全面执行,不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对照指标要求,汇总全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并全面执行的相关材料备查。
(2)案卷评查:各单位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并整改到位,准备迎检的案卷材料能体现指标要求。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安全信访科、相关责任科室。
第45项指标: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进行动态调整。
工作任务:
网络检索:各单位将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等信息全面准确在网上公开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相关责任科室。
第46项指标: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工作任务:
(1)实地核验:对照指标要求,汇总规范执法等相关文件制度、实施方案、相关案卷、执法文书等材料,做好实地核验准备。
(2)案卷评查: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并整改到位,准备迎接的案卷材料能体现指标要求。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相关职能科室。
第47项指标: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对照指标要求,汇总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等相关材料备查。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第48项指标: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工作任务:
(1)网络检索:对指标要求的内容,及时上网公开。
(2)案卷评查:各单位开展案卷评查并整改到位,准备迎检的案卷材料能体现指标要求。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相关责任科室。
第49项指标: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工作任务:
案卷评查:1.各单位开展案卷评查并整改到位。2.案卷能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3.案卷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相关责任科室。
第50项指标:根据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
工作任务:
案卷评查:1.准备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2.各单位开展案卷评查并整改到位,准备迎检的案卷材料能体现指标要求。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相关责任科室。
第51项指标:根据实际情况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完善。
工作任务:
(1)案卷评查:各单位开展案卷评查并整改到位,提供的迎检案卷材料能体现指标要求。
(2)实地核验:1.查看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配备的情况。2.查看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3.严格按照要求推行行政执法全程音像记录。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相关责任科室。
第52项指标:对于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推行“一户式”集中储存;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和数字化归档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建立并有效运行。
工作任务:
(1)案卷评查: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案卷评查并整改到位,提供迎检的案卷材料能体现指标要求。
(2)实地核验:1.查看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和数字化归档管理制度相关文件。2.查看行政执法案卷档案和管理系统。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相关责任科室。
第53项指标: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对照指标要求,汇总2019年以来作出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的全部相关材料备查。
(2)实地核验:对照指标要求,汇总2019年以来相关材料,做好实地核验准备。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相关责任科室。
第54项指标:行政执法机关均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应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1.对照指标要求,汇总行政执法机关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的相关文件材料备查。2.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自查,摸清各部门执法人员数、各部门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数,确保负责法制审核人员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汇总相关材料备查。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
第55项指标:行政执法机关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机关的统一要求,结合本机关行政执法情况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行政执法活动。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对照指标要求,制定重大执法目录清单,并按照清单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汇总全部相关材料备查。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相关责任科室;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第56项指标: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或者其他形式的检查工作。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的通知、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工作报告;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的相关通知、简报、报告;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举报投诉等其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相关材料;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相关责任科室。
第57项指标: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已经建立。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创建周期内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工作任务:
随机访谈:制定调查问卷,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开展访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对举报投诉及时处理,确保创建周期内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安全信访科、相关责任科室。
第58项指标: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工作任务:
随机访谈: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制定访谈问卷,向行政执法相对人开展访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访谈率不低于全部管理和服务对象总数的90%。
责任科室:机关纪委、政策法规科、相关责任科室。
第59项指标: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着装管理规范。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文件;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通知、文件、图片、视频、相关报道材料;行政执法着装管理的相关制度、要求等材料;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2)随机抽考:各单位开展一次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学习培训,并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考试。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第60项指标: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得到规范,执法辅助人员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均已明确。执法辅助人员招聘计划和名额,报同级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并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对照指标要求,汇总执法辅助人员规范化管理的相关制度文件、执法辅助人员统一招聘计划、名额、批准及录用情况全部相关材料备查。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
第61项指标:辖区内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未出现下达或者变相下达与法律规定冲突的任务指标或者完成时限等情形。
工作任务:
随机访谈:完善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的相关制度、措施,制定调查问卷,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开展访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确保不出现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与法律规定冲突的任务指标或者完成时限等情形。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安全信访科。
第62项指标: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对照指标要求,汇总全部相关材料备查。
责任科室:财务科、相关责任科室。
第63项指标: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后满意率达95%以上。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2016年以来制定的关于做好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相关文件制度;分年度汇总2016年以来研究办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情况表,满意度达到95%以上;分年度汇总2016年以来研究办理市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情况表,满意度达到95%以上;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2)随机访谈:做好2016年以来提出意见建议的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满意度访谈工作,确保满意度达到95%以上。
责任科室:办公室。
第64项指标: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行政诉讼败诉率不高于上一年度全国行政诉讼败诉率平均值。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行政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文件;关于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文件;2017年以来行政应诉案件汇总表;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0%的情况说明及败诉率不高于全国行政诉讼败诉率平均值的情况说明,并附佐证材料;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2)实地核验:对照指标要求,做好迎检全面准备。
责任科室:办公室、安全信访科、政策法规科。
第65项指标: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履行法院裁判的相关文件及制度规定;法院出具的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说明;办理司法建议的相关工作规定及制度文件;2017年以来收到的司法建议办理情况说明及汇总表,司法建议办理情况汇总装卷,做到一建议一卷;重视并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第66项指标: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检察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配合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开展工作的相关文件;行政机关自觉接受有关监督、开展行政监督的情况说明;2018年以来政府机关及组成部门领导干部因严重违纪受到处分、因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说明及汇总表;检察建议办理情况整理装卷,一建议一卷,办复率达100%;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纪委。
第67项指标: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立,对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处理、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2018年以来本部门接受监督、开展行政监督的情况说明;本部门加强层级监督的制度文件及工作总结;相关行政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文件;准备2018年以来行政处理及责任追究案卷;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责任科室:机关纪委、办公室。
第68项指标:内部权力制约体系组成,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内部权力制约相关制度文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交流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文件;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责任科室:办公室、财务科、发展规划科、人事科、相关责任科室与二级机构。
第69项指标: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建立,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通畅,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健全,将本单位非紧急类政务热线整合,纳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管理。
工作任务:
(1)网络检索:关于统一整合政务咨询投诉平台的相关文件、12345市长热线等相关制度、投诉举报登记等制度在网上公开。
(2)实地核验:汇总12345市长热线等制度文件,网上公开的佐证材料;市长热线工作情况总结;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汇总及处理结果台账等材料,相关单位做好实地核验准备。
责任科室:办公室、安全信访科、政策法规科。
第70项指标: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
工作任务:
网络检索:对于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在网上能查询到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反馈情况。
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纪委。
第71项指标: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100%。
工作任务:
(1)网络检索: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在网上公开,并动态更新。
(2)材料查证: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文件;2019年以来本部门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被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汇总表(申请人、联系方式、答复情况);对政务公开清单动态管理及动态更新的佐证材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卷;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第72项指标: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完善。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政务舆情,最迟在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
工作任务:
网络检索:新闻发言人相关制度文件在网上公开;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相关文件制度在网上公开;网上能查询到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政务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举行新闻发布会、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主动发声等相关信息。
责任科室:办公室、安全信访科、相关责任科室。
第73项指标: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的发生率在5%以下。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息公开败诉案件发生率低于5%的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上级复议机关出具不适当履行信息公开败诉案件相关材料,如情况说明,复议决定书等材料;上述案件汇总表;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相关责任科室。
第74项指标: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机衔接,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人民群众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制度文件;实现矛盾纠纷化解人民满意度达80%以上;2018年以来人民调解案件总量及情况说明;2018年以来仲裁案件总量及办理情况说明;2019年以来信访办理的情况说明及信访案件目录、办理情况汇总表;2018年以来办理人民调解案件目录、办理情况汇总表;2018年以来仲裁案卷目录及办理情况汇总表,一仲裁一案卷;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责任科室:安全信访科、政策法规科、相关责任科室。
第75项指标:建立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所属部门明确行政调解人员,设置行政调解室。行政机关受理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2018年以来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情况说明;成立行政调解组织的相关制度文件;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的相关制度文件;行政机关受理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相关制度文件;行政调解案件汇总表,一调解一案卷;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2)实地核验:对照指标要求,行政调解案卷完备规范,核实调解场所、组织、人员、制度等情况。
责任科室:办公室、安全信访科、政策法规科、相关责任科室。
第76项指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周(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2018年以来法治宣传工作情况说明;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相关意见(市委),文件、方案、简报、工作总结、图片等;开展12.4国家宪法周(日)活动相关文件、方案、简报、工作总结;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相关文件、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相关意见、文件、方案、简报、工作总结;以案释法相关文件、制度;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2)网络检索:网上能查询到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信息,开展12.4国家宪法周(日)活动相关信息,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相关信息,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相关信息。
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相关责任科室及二级机构。
第77项指标: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相关意见、文件、制度、工作总结、图片等资料;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相关材料;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2)案卷评查:对照指标要求,开展案卷评查并及时整改。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第78项指标: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和设施建设,每个县级地区至少建成一个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基地或者法治文化主题的城市公园(广场、长廊)。经常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的相关文件制度;经常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相关意见、文件、制度、图片等;加强法治文件阵地和设施建设的相关文件、制度、图片等;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基地或城市公园(广场、长廊)图片;以上材料汇总备查。
(2)实地核验:普法宣传相关材料齐全完备。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第79项指标: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成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得到优先提拔使用。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汇总将法治列入衡量干部德才标准的文件材料和2017年以来提拔使用的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档案资料材料备查。
责任科室:人事科。
第80项指标: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者违法违纪的干部,依法依纪受到严肃处理。创建周期内,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因严重违法犯罪受到追究。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汇总2019年以来,开展的将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情况列入纪律监督检查内容的相关文件和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依法依纪处理的相关档案资料备查。
责任科室:机关纪委、人事科。
第81项指标: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把宪法法律列入领导班子学习内容。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安排4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至少组织开展1次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没有条件的除外)。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对照指标要求,汇总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相关材料、市直各单位局长办公会学法相关材料、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相关材料、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相关材料备查。市委党校汇总将宪法法律列入必修课的相关材料备查。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第82项指标: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宪法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考试考核内容,将通过法律知识考试作为通过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标准之一。
工作任务:
随机抽考:市直各单位各组织开展一次内容为宪法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集中全员培训,并进行全员考试。任职培训的标准的文件资料等相关材料备查。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
第83项指标: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汇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相关文件,以及本地本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的相关材料备查。
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第84项指标: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工作任务:
网络检索:在每年第一季度将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在本地本单位网站上公开。
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第85项指标: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上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有检查、有督促。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汇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文件,上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并进行检查、督促的相关文件材料备查。
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第86项指标: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本单位领导干部实绩的主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等指标体系。
工作任务:
(1)材料查证:汇总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重要内容的相关文件,年度综合考核、政绩考核相关档案材料,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检查考评工作的相关材料备查。
(2)网络检索:将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情况通报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检查考评工作的相关通知、通报、信息等文件材料进行网上公开。
责任科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
附加项指标加分项1: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汇总2016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文件证书备查。
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附加项指标加分项2:在法治政府建设上积极创新、深化改革,有关做法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汇总2019年以来在法治政府建设上积极创新、深化改革,有关做法经验在全国范围推广的文件资料等相关材料备查。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附加项指标减分项1:发生严重违法行政行为,或者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工作任务:
网络检索:对违法行政、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不实网络信息进行排查,杜绝负面影响发生。
责任科室:相关科室。
附加项指标减分项2:在示范创建活动的申报材料中,故意编造、虚构有关数据、资料、文件等,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
工作任务:
材料查证:确保各项数据、资料、文件标准、规范、完善。
责任科室:相关责任科室。
三、创建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1年4月中旬前)。成立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安排布置创建工作,达成创建共识,形成创建合力。细化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节点,扎实推动各项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全面自查(2021年5月底前)。各责任科室要深刻认识示范创建活动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对照创建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摸排底数,深入总结成绩和亮点,查找工作短板和滞后环节。自查报告和相关材料于2021年5月底前报送政策法规科。
(三)限期整改(2021年6月底前)。结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期间排查出的问题和全面自查梳理出的问题,建立任务台账和问题清单,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和问题整改方案,有针对性地改善薄弱环节,提升整体工作质效。
(四)督察指导(2021年7月底前)。迎接市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或专项督察,对因履责不到位、措施不力导致创建指标严重不达标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迎接考评(2021年10月底前)。积极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候选地区开展的第三方评估、人民满意度测评和实地核查等工作。及时总结法治政府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创建促提升、以创建促发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四、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完善市教育体育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制度,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围绕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精神,谋划好、推动好、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行动在市教育体育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由创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责任落实机制。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是由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的先进典型评选工作,是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最高荣誉,自2019年启动,每两年开展一次。各责任科室要把示范创建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承担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开展示范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党组请示报告。各责任科室对本科室示范创建工作负总责,建立专人负责制,并明确一名联络人与政策法规科沟通对接,各责任科室于4月11日前将联络人信息报政策法规科,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及时报告工作完成情况,形成创建合力。
(三)督导推进机制。创建工作要立足我局实际,既要深入总结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成绩和优势,又要聚焦实际问题,摸清制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根据我局工作职责,细化分解指标体系,确定各项指标具体承办科室,明确时间节点,强化科室协作配合,稳步推进示范创建工作。按照要求提供能够反映工作成效的真实材料,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建立工作落实反馈和定期通报机制,各责任科室定期向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作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强化法治督察和依法行政考核作用。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各科室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配合不积极,任务推进缓慢、甚至没有进展的责任科室在全局范围通报;对于影响我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整体进度、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舆论宣传机制。各科室要把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示范创建行动中,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工作标准,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广泛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大胆探索创新,兼顾综合示范创建的全面性、系统性、整体性,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增进群众便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信息中心、电视台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媒体等宣传载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加宣传频次,多渠道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动态、成效和经验。要及时发布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引导群众了解并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凝聚民心民智民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营造良好氛围。
2021年4月8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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