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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省、市纪委监委的相关文件和《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教体局决定联合各部门对各县(市、区)教体局履行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责任和专项整治成效情况进行督查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评估时间
2021年10月20日-11月20日,各县(市、区)的督查评估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评估内容
1.组织领导情况;
2.重点整治效果;
3.日常监管情况;
4.“双减”落实情况。
详见《督查评估细则》
三、督查评估方式
1.听取情况汇报;
2.实地明察暗访;
3.查阅相关资料;
4.访谈师生等。
四、督查评估结果
1.对在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交有关部门处理,并限期整改,对不能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将移交市专项整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2.评估结果在督查评估工作结束后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教体局务必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和督查评估细则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材料中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的篇幅不低于二分之一),10月18日前将评估报告发送至市教体局政法科邮箱。
2.督查评估组到县(市、区)区域内随机抽查3-5所校外培训机构。
3.督查评估组根据听取汇报情况、查阅资料情况、访谈师生情况和实地明察暗访情况等依据细则综合赋分,并对各县(市、区)得分情况进行汇总排名,收集问题清单和相关材料形成书面督查评估报告并于11月20日前报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督查组在工作期间,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和疫情防控规定,轻车简从,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执行“八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联系人:王思思
联系电话:2629915
邮箱:pdsjyjzfk@163.com
2021年9月22日
责任编辑:张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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