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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申报2021年市级民办教育发展奖补资金奖励的通知》(平教体政法〔2021〕13号)精神,按照申报条件、奖励项目和名额分配情况,全市共有39所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申报,为确保申报质量,经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商议决定成立评审组对申报学校进行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10月20日-22日
二、评审方式
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申报条件、查学校资产(审计报告)、查在校生人数(学生花名册)、看学校特色。
三、评审组成员及分工
第一组
组长:李松
成员:高铭 王斌(联络员)
评审对象:
1.平顶山市蓝天学校(新华区)
2.平顶山市长虹学校(新华区)
3.平顶山市橘子幼儿园(新华区)
4.平顶山市机械公司幼儿园(卫东区)
5.平顶山市卫东区丑小鸭艺术幼儿园东方园(卫东区)
6.平顶山清艳外国语学校(卫东区)
7.平顶山市星海学校(高新区)
8.平顶山蓝天幼儿园(高新区)
9.平顶山市湛河实验学校(湛河区)
10.平顶山市蓝天幼儿园(湛河区)
11.平顶山市三叶草幼儿园(湛河区)
12.平顶山市湖滨寄宿学校(新城区)
13.平顶山市爱贝佳幼儿园(新城区)
第二组
组长:樊红超
成员:赵子铭 王思思(联络员)
评审对象:
1.鲁山县育英学校
2.鲁山县兴源高中
3.鲁山县淮源学校
4.鲁山县汇源第一幼儿园
5.鲁山县晨光学校
6.鲁山县文智学校
7.鲁山县新苗学校
8.鲁山县博文学校
9.宝丰县红星高级中学
10.宝丰县华英学校
11.宝丰县闹店镇贾寨幼儿园
12.宝丰县曙光小学
13.宝丰县父城小学
第三组
组长:张光弘
成员:齐永琴 赵俊平(联络员)
评审对象:
1.叶县明星小学
2.叶县邓李乡童之梦学校
3.叶县昆英双语学校
4.叶县博文学校
5.叶县旧县高级中学
6.叶县水寨乡奥琪尔留守儿童实验学校
7.叶县邓李乡迎春幼儿园
8.舞钢市培英双语学校
9.舞钢市千千幼儿园
10.舞钢市希望幼儿园
11.舞钢市龙寓幼儿园
12.石龙区中鸿幼儿园
13.平顶山市龙河实验高级中学
四、工作要求
1.各评审组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逐校评审,注重工作导向,全方位了解申报学校(幼儿园)的教学质量和社会影响,对评审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提出客观公正的的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经评审组集体签字认可。评审结束后,撰写综合评估报告。
2.被评学校(幼儿园)若近两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管理混乱、办学条件简陋,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一票否决。
3.各评审组在工作期间,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严格遵守纪律,执行“八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2629915 2629956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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