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今天是:
|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
为了全面落实“双减”,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项目鉴别管理,河南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16号)(以下简称《指南》),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教体局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认识《指南》的价值意义,准确领会《指南》的精神要义。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建立专家鉴别制度,按照要求组建专家组,深入推进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鉴别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分类鉴别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分级指导,科学鉴别。市教体局建立市级专家鉴别小组(附件),加强动态指导和规范,指导各地按照《指南》科学鉴别,对各县(市、区)鉴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及时跟进指导,对于出现较大争议或难以鉴别的,各县(市、区)教体局应提交市专家鉴别小组研究裁决,确保鉴别结论的科学性、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
三、强化自律,狠抓落实。各地要督促培训机构强化自律,自觉对照《指南》和“双减”政策落实自主管理责任,对开展的培训项目类别进行自我研判、自评自查,自觉按照“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规范开展培训活动。对于名不符实、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附件:
平顶山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专家组成员名单.docx
2021年12月10日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中段
网站标识码 4104000017 联系电话:0375-2629911
ICP证号:豫ICP备07501304号-5 豫公网安备41017202000105号 技术支持:平顶山电子运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