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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开展,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迎检负担,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平政〔2019〕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教育体育实际,制定了《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内部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14日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内部抽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7月31日。
二、检查对象
局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按照50%的比例抽取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1.民办学校年审情况。
2.民办学校办学情况。
3.民办学校卫生情况。
4.民办学校安全情况。
四、实施检查
1.随机抽取市教体局行政执法人员成立检查小组。
2.检查小组应当在现场检查前以书面、电话或传真等形 式,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要求,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其中检查活动或检查事项不宜告知的,不得向检查对象透露情况,不发放检查告知书。
3.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等异常情况的,视情节采取制作现场笔录、初步提取证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活动、督促当事人整改等相应监管措施。
4.责令停止违法与督促整改可以视情节采取书面方式、口头方式、移动执法设备打印等具体方式,相关情况记录于《市教体局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中。
5.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要求被检查对象在《市教体局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签字或盖章。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执法检查人员在《市教体局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说明。
五、记录检查结果
1.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填写《市教体局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和《局属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计表》,并签字确认。
2.对被检查主体涉嫌违法行为如需移送(转办)的,应
当在形成检查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移送(转办)有管辖
权的部门处理。
3.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包括:
(1)未发现问题;
(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
(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5)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7)未发现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9)合格;
(10)不合格。
六、检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
“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市教体局抽查检
查情况记录表》中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
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市场监管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科室、局属民办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2.及时报送情况。参与科室行政执法人员要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专项简报信息,突出工作亮点,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检查结束后一周内前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总结和《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汇总表》报送至邮箱:pdsjyjzfk@163.com。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法规政策,展示工作成效,创造良好氛围。
联系人:王思思 联系方式:2629915
附件:
1.市教体局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
2.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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