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今天是:
|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2021年1月6日,市教体局开展领导班子第一季度学法活动,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于2014年起草,2016年表决通过,2017年1月1日起实施,2017年年底再次进行修正补充。分为总则、登记和备案、活动规范、便利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七章,共计54条。该法内容明确了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法律概念、规范该类组织在我国境内活动开展领域及方式、规定我国相关各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完善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违反法律所要面临的处罚。
该法的设立实施,一方面有利于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更加顺利、有序的开展,为其合法权益提供更加充分、有力的保障;另一方面有利于吸收、借鉴境外非政府组织带来的新理念、新技术,从而来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交流与合作,更好地营造《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顺利有效实施的良好氛围,市教体局集中组织领导班子学习该法,科学形成并强化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概念的认知,明确外非政府组织开展活动的合法领域和方式,深刻认识境外非政府组织合法开展活动的积极意义,从而更好地对本市教育体育系统中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活动的有关单位做好管理和指导工作。
2021年1月6日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中段
网站标识码 4104000017 联系电话:0375-2629911
ICP证号:豫ICP备07501304号-5 豫公网安备41017202000105号 技术支持:平顶山电子运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