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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秋季学期顺利开学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河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教发规函〔2021〕520号)及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各县(市、区)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范及灾后重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排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督促辖区学校切实做好危及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学校及周边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漏一校,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有针对性地完善应急预案。对于排查过程发现的险情,要科学采取措施进行排除,校舍该封闭的封闭,人员需要撤离的立即撤离,务必及时消除隐患。
二、强化灾害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师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和避险技能演练,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增强学校师生防灾避险意识,提升全校师生的自救互救能力。
三、做好修复重建。各单位要按照《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灾后重建项目谋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平教体发规函〔2021〕2号)要求,及时做好因灾受损项目的谋划与建设工作。对短时期内能够修复的受灾项目,要积极筹措资金,及时修复;对需要改建或重建项目,要及时上报当地发改部门,列入灾后重建项目库,及早组织实施。同时,需要改建或搬迁的,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确保新址不受地质灾害威胁。
2021年8月21日
责任编辑:郑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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