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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对基建维修项目管理,保证财政资金正常安全使用,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按照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对平顶山市教体局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方案》(平驻教体纪监发〔2020〕13号)《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单位基建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建立2020年局属学校基建(维修)项目储备库的通知》(平教体办〔2019〕23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基建(维修)项目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范围
2019年、2020年实施的投资金额5万元(含)以上基建维修项目,包括上级拨付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
二、检查内容
1.项目采购环节:限额以上项目要进交易中心进行公开采购;限额以下、5万元以上项目在单位内公开采购,相关信息在网站公示,且资料完备。
2.项目实施环节。项目过程管理资料完备;维修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实需要变更的,及时上报市教体局发规科。
3.项目验收环节。已经完工项目需要经建设单位、施工方、监理方联合验收,且资料完备。
4.资金支付环节。验收合格项目需及时支付工程款,已经结算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约定及时支付工程尾款。
5.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三、组织领导
市教体局成立基建(维修)项目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国顺任组长,市教体局发规科科长赵宏亮、财务科科长杨凯伟、副总督学杨成宏任副组长,市教体局发规科、财务科等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专项检查活动日常工作,赵宏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措施
专项检查自2020年7月20日开始至10月16日结束,分单位自查、监督检查、整改巩固三个阶段。
(一)单位自查阶段(7月20日—7月30日)
各单位对照专项检查内容,认真梳理本单位基建维修项目开展自查,同时填写《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对于自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台账、落实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时限。
(二)监督检查阶段(8月1日—9月20日)
市教体局专项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活动开展情况及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整改巩固阶段(9月21日—10月20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教体局专项检查组将下发检查结果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各项目单位要求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予以复核。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对学校基建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是规范局属单位基建(维修)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实施效能的重要一环。市教体局将把此次检查情况,作为评价项目及下一步安排投资项目的依据。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对基建(维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投资效益(使用效果)、网上公示情况、项目手续及施工竣工资料保存归档存放、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环节进行自查。
2.规范管理。各单位要通过自查,找出本单位项目管理工作的不足,研究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全面规范本单位的项目管理工作。市教体局检查组要按照文件要求,找出局属学校基建(维修)项目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形成检查报告,提交局党组,为进一步全面规划局属学校基建(维修)项目提供决策参考。
3.及时上报材料。各单位《自查情况登记表》经学校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30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发展规划科北楼5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 pdsedufgk@163.com。
联系人:谢盼龙 联系电话: 2629960 13383998637
附件:2019年以来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情况自查表(单项投资5万元以上项目)
2020年7月24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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