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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中央“健康中国”的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定于今年7-12月开展全市国民体质监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国民体质监测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具体工作之一,做好该项工作对于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体质测试能够充实并完善我市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数据库,了解我市国民体质现状和变化规律,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工作内容
(一)监测对象
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对象为,中青年及老年人(20-69岁)。
(二)监测要求和内容
1.各县(市、区)的监测站,按照省、市体育部门对县级体育工作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常态化监测工作,全年监测数量不少于2000人。
2.监测样本须相对均匀的分布在全市城乡,各县(市、区)的常住居民均为抽样对象。
3.结合重大节点适时开展监测活动,如“全民健身日”“重阳节”“国庆节”等。
三、监测器材
本次监测工作使用由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体质监测器材。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年7月)
2020年7月底前,完成监测工作人员的培训,拟定《2020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监测器材调试就位。
(二)测试阶段(2020年8月~12月)
在此期间务必按要求常态化开展测试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和开展好2020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该工作纳入2020年度县级体育工作考核内容。
(一)高度重视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监测任务;
(二)加强宣传,扩大监测工作影响,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三)积极筹措经费,为监测工作提供保障;
(四)加强监控,规范操作,确保数据质量,常态化上传数据;
(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六)为抽样测试对象进行体质测定与健身指导服务。
2020年7月27日
责任编辑:张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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