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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按照教育部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对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违纪舞弊的15名考生作如下处理,如有异议,请考生本人于5月6日前持准考证到平顶山市招生办公室301房间复核,逾期视为认可。
一、以下三人违纪,单科作废:
040217100044、040102302688、092314200011。
二、以下十二人舞弊,本次考试各科作废:
040219100107、040219100085、041118200052、040406200129、
040217200087、040215100150、040214200640、040217100083、
042513200003、040115200021、040115100030、040112200054。
平顶山市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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