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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9月4日上午,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强化党员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推动教体系统行风政风的优化,根据《中共平顶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细则(试行)》(平纪发〔2018〕9 号) 和《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关于给予卢伟涛党内警告处分的检查建议》(驻教体纪监建〔2019〕8号) 要求,市招办党支部组织全体人员在四楼会议室召开关于对卢伟涛案件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工作会议。
会上,市招办副主任张爱民同志宣读了《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关于给予卢伟涛党内警告处分的检查建议》,并介绍了卢伟涛案件违纪案情。
市招办副主任邓鸿雁同志指出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要把以案促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卢伟涛案件为镜鉴,查摆剖析思想根源,以整改问题、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笼子为根本路径,深化标本兼治,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从根本上遏制同类违纪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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