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今天是:
|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二级机构 - 教育考试中心 - 自学考试-教师教育技术水平
亲爱的考生,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3日进行,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保证考试顺利地进行,我们特别提醒您:
一、考务须知
1、请考生于3月8起,分别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和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由于考生比较多,有时网络会出现响应缓慢的情况,或者有重置密码手机接不到短信的情况,请您不要着急,网络会一直开通到3月13日。
打印准考证后,一定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请于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路线(如果考试地点离你住的地方较远,建议考生提前住到考点附近,以免因为交通问题而耽误考试)。看看考点张贴的《考生须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摘录,避免无意识违规。
2、考生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身份证明、港澳台居住证等证件)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没有有效身份证件的一律不能进场考试)。除此之外不能携带任何物品进入考场(包括手机、手表、计算器、考试文具等),考生进入考点后关闭手机,所需考试文具由市招生办公室统一配备(与考生须知第二条有区别),考生不需要携带考试文具。
携带除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以外物品进入考场的考生,开考后按考试作弊论处,请各位考生在入场前做好个人物品的保管工作,考点、考场不负责考生个人物品的保管。
3、考试当天请各位考生提前半小时以上到达考点,避免因天气、交通等因素影响考试。
4、每场的考试时间以考点发出的考试信号为准。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禁止入场参加考试;考生须每科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场,不得提前交卷离场(与考生须知第七条有区别)。
5、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核查、违规物品检查,配合监考员工作。为方便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
6、考生在答题前要先仔细核对考生信息条形码上的姓名是否与本人姓名相符、考生号是否相符,无误后将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到答题卡指定位置并填写其他信息;只能在答题卡上规定的位置答题,否则无效。考试结束,整理好文具,待监考员收完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并当众密封好答题卡袋后才能离开考场,不得将试题卷(或试题本)、答题卡、草稿纸、文具等带出考场。
7、本次考试期间所有考场实行全时段、无死角的网上监控和录像,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8、 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9、考生可于4月15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成绩。
二、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告考点平顶山市招生办公室。
2、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佩戴口罩,间隔1米以上,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显示“绿码”并体温检测低于37.3℃者方可入内。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出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体温检测时达到或高于37.3℃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
3、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考生间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自备口罩不得带入考场。入场就座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如有佩戴需要,可向监考员申领考场配备的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将考场使用口罩放置在座位上,不得带出考场。
4、考生入场时在《考生防疫承诺书》上相应的座号框内签字,不再上交《考生体温监测表》。
5、考试用文具已经过消毒处理,上午的考试可以直接使用;下午的考试,考生进场后,用监考员发给的消毒棉自行对文具进行消毒处理。
6、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7、考试结束后,按照考场、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当场考试结束后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处理。
8、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希望广大考生诚信考试,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有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作弊、扰乱考场秩序等严重违纪舞弊行为的,由考点直接移送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行处理。
欢迎广大考生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平顶山考区举报电话:0375—4973009;您有任何问题,请您拨打0375—4973009,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预祝您考出好成绩!
平顶山市招生办公室
2021.3.8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中段
网站标识码 4104000017 联系电话:0375-2629911
ICP证号:豫ICP备07501304号-5 豫公网安备41017202000105号 技术支持:平顶山电子运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