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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考生:
欢迎您参加二0二一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为了您顺利参加考试,希望您能够认真阅读这封信。预祝您考试顺利!
一、考试时间为4月10日—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考前打印考试通知单(首次报考者和补办准考证者到报名站领取准考证),按照考试通知单上的地点及时间提前一个小时到达考点。
二、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告平顶山市招生办公室。
2、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前往考点途中做好自我防护。
3、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显示“绿码”并体温检测低于37.3℃者方可入内。如体温检测时达到或高于37.3℃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等候期间,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
4、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考生间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自备口罩不得带入考场。入场就座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如有佩戴需要,可向监考员申领考场配备的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将考场使用口罩放置在座位上,不得带出考场。
5、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6、考试结束后,按照考场、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当场考试结束后配合疾控部门处理。
7、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考风考纪须知
为了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教育法》和《刑法》(修正案九)都对替考、利用现代通讯工具舞弊、扰乱考场秩序等严重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做出了严厉的处罚规定,省招生办公室在网上公布了《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刑法》(九)相关内容,希望您在打印座号通知单时至参加考试前能认真学习、了解有关考风考纪的要求和处罚规定及《考生守则》,沉着冷静参加考试,遵守考试规定和纪律,树立遵守考试纪律为荣、违纪舞弊可耻的意识。
自学考试全部使用标准化考点,视频监控系统覆盖所有考场。省招生办公室网上巡查、市招生办公室网上巡考、考点视频监考三级监控。实行考场监考与视频监考同步,实时监考与后期视频回放审查相结合,各考点按照每四个考场安排一名视频监考员在考点视频监控室实施监控,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即刻通知在现场的考试工作人员,并将视频录像作为证据保存同时做好实时记录。考试结束后,通过视频图像回放对所涉及考生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并作出处理决定。
本次考试为防范替考及利用现代通讯工具舞弊,仍然统一使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入场检查,并安装信号屏蔽系统,赴考前请妥善存放自己的通讯工具及有关物品,不要带入考场,监考教师没有保管的责任,若有丢失,后果由考生自负,请您自觉配合。考试期间,省、市招生办公室将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定点定场巡视进行监督检查。每考点都安排有公安和信息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负责考试环境的整治,对违纪作弊考生及有关人员,将视其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替考、扰乱考场秩序等情节严重的将当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省、市招生办公室建立有考生诚信档案,供社会查阅,确保自学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本次考试考点将在每一场考试结束后公布本场考试违纪考生姓名及违纪情节,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考点《违纪舞弊公告栏》查阅或本次考试结束一周后登录平顶山市招生办公室网站查阅。
四、考前准备须知
自学考试所有课程均实行标准化考试(答题卡与试题卷分开),考生要提前准备好2B(或HB)铅笔、橡皮图、黑色水笔,按照试题卷和答题卡上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粘贴前一定要认真核对)、填写和涂写有关内容,答案都要写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答在试题卷上或者规定范围以外的内容不予评卷)。
身份证丢失的考生,提前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者开具户籍信息证明;准考证丢失的,考前到平顶山市招生办公室(301房间)补办临时准考证。
今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成绩5月15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eao.com.cn)或《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zkwb.heao.gov.cn/zkservice)查询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问的,可于5月15—22日到平顶山市招生办公室(301房间)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按照省考办的统一安排,今年上半年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为5月24—26日,望本次毕业考生及时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zkwb.heao.gov.cn/zkservice)网上提出毕业申请并按照规定上传有关资料。
市招生办公室举报电话:0375—4973009
平顶山市招生办公室
二0二一 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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