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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市教体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返校复学工作的通知》(豫疫防教专办〔2020〕15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并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现就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返校复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全市初中三年级和中职学校毕业班于4月24日返校复学;
其它学段返校复学时间综合评估后另行通知。
二、主要工作
(一)认真开展自查。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坚持“属地管理”和“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原则,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三方案十制度”。各地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河南省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及流程图》《平顶山市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按照“九个到位”(防控措施部署到位、防控责任明确到位、防控人员组织到位、防控信息精准到位、防控制度落实到位、防控物资贮备到位、防控设施完善到位、应急预案完备到位、防控风险评估到位),做好自查工作。各初中、中职学校于4月19日前完成,各小学于4月25日前完成,各高中进一步开展自查,为高一、高二学生返校做好准备。
市、县(市、区)教体局对返校复学实行分级验收,市教体局负责市直学校的核验工作,并对县(市、区)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县(市、区)教体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学校进行返校复学核验。核验不合格的要立即整改,规定时间返校复学前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不得安排开学。
(二)细化各项准备。开学前,各学校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人员情况等信息,“一人一案”建立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家长将学生健康绿码(支付宝健康码)截屏发至班主任,其他教职工(含食堂、物业等人员)将健康绿码发至教务、后勤管理人员。开学当天,持健康承诺书(是学生的由家长签字)、前14天健康监测表进入校园。各学校要按照平顶山市教体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学校场所消毒指导办法》,做好校园卫生环境整治工作。落实《河南省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物资配备建议清单》要求,切实做好洗各种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水龙头数量,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设置规范的留观室,有条件的设置临时隔离室。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前提下,按规定时间、规定流程组织师生返校。
(三)严格校园管理。要落实《河南省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加强出入管理,对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要严格师生管理,落实错峰上下学制度,提醒师生上下学采取步行、骑行、乘坐私家车等方式,并做好途中个人防护。严格落实师生“家校点对点”上放学制度,学生离家时家长要告知班主任离家时间,学生离校时,班主任要告知家长离校时间。师生在校期间,一律佩戴口罩。落实晨午晚检制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按照疫情防控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四)选择教学组织模式。全市已开学学校5月1日—3日继续上课,4日—5日放假两天。初三年级、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开学,从以下“四种模式”中选择合适的教学组织模式。
1.食宿在校的寄宿制学校,师生全封闭管理至5月3日放假;
2.为学生提供午餐的走读制学校,做好学生的午餐供应,禁止学生午间出校,走读学生“一天一出入”;
3.不提供学生午餐的走读制学校,安排学生上、下午轮流到校上课,各班按规定时间入校学习;
4.同时具有寄宿、走读学生的学校,要尽可能将寄宿和走读学生分别编班,实现教学和校内其他活动相对分开,走读学生午间在校就餐,“一天一出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应于4月19日前将各学校选择的教学模式报市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专班备案。
(五)分散教学和住宿。初三及中职毕业班开学第一周实行小班化教学,单人单桌上课,相互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要做好学生住宿安排,有条件的学校按每间不超过4个人调配,暂不具备条件的,应拉大床位间距,留出安全通道,隔床、错向就寝。实行错峰、分散就餐,必要时,餐桌加装隔断(见附件),实行“小隔间”对号入座用餐。要指定学生课外活动区域、进出线路,引导学生错时分区活动。
(六)上好返校复学第一课。各学校要在开学第一天,开展疫情防控演练,以“把疫情当教材,与祖国共成长”为主题,讲好复学第一课,对广大师生进行生命教育、信念教育、科学教育与道德教育。
(七)做好教学衔接。各学校未开学前,继续做好线上教学和防控知识培训。开学后,开展一次集中检测,认真分析假期学习效果,及时查缺补漏,做好教学衔接。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返校复课前,一律不得组织开展线下培训活动。暂缓实行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
(八)加强控辍保学。复学后要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登记统计,强化家校联系,对未返校学生的学习和心理等情况进行摸排。要切实关爱特殊群体学生的学习和心理,对暂时不能返校上课的学生,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教学辅导。相关摸底排查情况(含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应于复学后3日内报送市疫情防控教体系统工作专班教育教学专项工作组。
(九)落实学生资助。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学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避免因贫失学辍学。要精准掌握感染新冠病毒学生、疑似感染学生、隔离观察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已受助情况及当前受助需求,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使用学校事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学生资助基金给予资助。局直学校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应于复学后3日内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十)及时报送总结。各县(市、区)教体局、局直各学校要对本次复学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查漏补缺,并于复学后5个工作日内把复学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送市疫情防控教体系统工作专班。
三、工作要求
(一)严守工作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靠前指挥,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举措,落实好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保障学校防控物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责任,督促学校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分工到人到岗,分级负责、层层落实。
(二)做好工作协调。宣传部门要加强涉及教育领域疫情防控正面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网信部门负责涉教育疫情的网络舆情、网上虚假有害信息监测和处置;卫生健康部门要落实好属地内“医校包联”制度;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影响和干扰学校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开学后学校门口交通疏导工作;交通运输部门、电力、消防、市场监管等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
(三)严肃督导问责。各单位要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影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畏惧退缩,使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造成损害的;对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影响开学的;对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失真和蔓延失控,应对处置舆情不力的;对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通讯不畅、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将从严从重从快进行问责,对相关责任人和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地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知识,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密切关注、积极应对社会舆情,营造良好的开学氛围。要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加强心理疏导,缓解师生情绪,确保师生心理健康。
附件:加装隔离设备的学生餐桌效果图
平顶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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