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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
为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不断提升教育装备采购配备、质量管控和融合应用水平,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技装〔2016〕927号)、《教育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6]3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意见》(教技装〔2017〕643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装备质量管控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18〕15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强和改进我市教育装备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近年来,随着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工作的深入实施,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全市教育装备水平显著提高,办学条件得到了改善,教育装备的管理、应用、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也有长足进展。但还存在装备不均衡、部分教学仪器设备与教学需求不符、型号陈旧、性能落后等造成闲置浪费现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规范采购,强化质量管控,推动深度应用,让教育装备更好的服务教育教学和育人方式新变革。
二、科学配备
(一)按需配备。坚持“够用、适用、适度超前”的理念,立足实际需要,着眼教育装备的发展趋势,按“必配”和“选配”两类要求科学制定配备方案。“必配”是基本配备要求,“选配”是根据教材、区域和学校教学需求的选择性配备方案,以满足教学的多样化和特色化需要。同时,要及时更新补充消耗性实验材料。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快配备可升降、可灵活分组拼合的课桌椅;配置符合标准、先进环保节能的照明设备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鼓励配备体现地域、民族、校本文化特色装备,鼓励师生自制教具。要创新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同时,吸引社会团体、企业支持、参与,形成多元化的教育装备投入格局。教育要与财政部门积极沟通,统筹考虑中小学装备需求,充分整合现有中小学教育装备项目资金,保障资金需要。中小学校公用经费要有8%用于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实验耗材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安排使用。
(二)落实标准。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发布的《初中物理教学装备配置标准等6个学科配置标准》,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教育装备人员、中小学校长及广大教师了解和掌握新标准的要求和变化;各单位要制定计划,按照新标准的要求有序逐步替换旧装备。今后,型号陈旧、性能落后的产品不得进入学校;要把新标准贯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中,指导好6个学科的教育教学;要全面按照新标准的要求,做好质量管控、督导检查、达标验收等工作。《初中物理教学装备配置标准》等6个标准可在河南省教育备网 :http://www.hnjyzb.cn/ 下载。
三、规范管理
要围绕“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目标,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学校教育装备管理的新要求和新方法,提升理念,健全制度,规范行为。要遵循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防止流失和损坏,确保完好和安全。学校要有一名校级领导分管装备管理工作,设有实验室管理员岗位。各单位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技装〔2014〕117 号)的要求,做好教育装备的清点、整理、验收、编号、登帐、建档工作。教育装备要按学科和类别,分室、分柜、定位存放,标识清晰明确,做好防尘、防腐蚀、防曝晒、防蛀、防变质、防磁、防压等工作。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做好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使用工作,确保安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全省中小学教育装备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不断提高教育装备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四、拓展应用
中小学校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好实验课。建立符合课程标准要求的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好实验教学方案;认真落实实验室、专用教室全天开放制度,健全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开放项目,面向全体学生提供实验、探究场所,拓展教育装备的应用范畴。继续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自制教具评选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建立相应的评比和奖励机制,以评促教,以评促用。建立、健全包括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在内的实验操作考核、评价制度,探索将实验操作考核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切实发挥好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全面提高中小学实验教学水平,全面推进教育装备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开展教育装备、实验教学课题研究立项与评选工作,对教育装备发展规划、推进策略、与教育教学过程深度融合的方法、应用效果评价等各个层面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注重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应用,切实发挥课题研究对教育装备、实验教学的指导作用。
五、质量管控
一是建立质量可溯源机制。批量采购的项目,必须设立永久性标识,标识应包括采购人、采购时间、采购方式、验收人等信息。二是规范验收。要制定履约验收办法,明确验收的组织、程序、标准、要求等事项,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下的(含50万元),验收工作组成员不少于3人,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验收工作组成员不少于5人。原则上,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应当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和检测。三是建立定期抽查制度。面向教育装备采购、入校、使用全过程,开展教育装备安全与质量追踪监督,定期抽查在中小学配备量大、与学生安全健康高度相关的教育装备,并向全市通报结果。
各单位要不断强化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监督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严格防范不合格产品流入学校。对质量管控不力,未依法组织第三方验收造成装备质量不合格的,要严肃问责。
六、加强服务
加强教育装备技术服务是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服务基层、减轻基层负担、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抓好落实,坚决克服基层因技术力量不足影响教育装备质量问题。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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